芷江侗族自治县2024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及《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芷江侗族自治县2024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须具备下列条件和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专业、年龄及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报考人员专业要求详见《芷江侗族自治县2024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执行。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录职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报考职位专业要求,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认定。
(2)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年龄30周岁以下指1993年7月8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8年7月8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3年7月8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报考要求。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有吸毒史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芷江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考试公告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chnzj.gov.cn)发布,其他各环节的公告、公示等均在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发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
(二)报名的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7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芷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
4.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重复或多报,报名无效。
(2)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应聘人员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s://www.hhrsks.com)、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chnzj.gov.cn)下载并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近期1寸同底正面免冠彩照3张、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
(3)在港澳、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4)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毕业学校审核盖章);未取得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具有学士学位条件要求的岗位时,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该应届毕业生已经获得某某学士学位,证书待发”的证明。如被确定聘用,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6)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每个岗位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至2:1或调整招聘计划;调整招聘计划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不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的,设置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3)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考,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取消资格,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收取《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考者自行下载打印,需手写签名)及应聘人员近期1寸同底正面免冠彩照3张(照片背面写上应聘人员姓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笔试
1.笔试内容。见《芷江侗族自治县2024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笔试内容不指定教材。专业知识根据报考岗位和专业确定考试内容。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2024年8月3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需于2024年8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到芷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领取。考生凭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
3.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并列入围)。如出现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
4.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而造成招聘职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后仍达不到有效竞争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招聘岗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置当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含),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体检环节,该岗位核减计划数。
(六)成绩合成和排名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2.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分。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序;再相同的加试笔试一次。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增加毛发检测吸毒史项目,有吸毒史的不予录用。体检医院临时抽取确定。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告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招聘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考察组要认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等方面的情况。
对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放弃和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该招聘计划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五、公示与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等各阶段工作完成后,将拟聘用人员结果在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chnzj.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拟聘公示过程中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或提供虚假资料,以及有违法违纪等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芷江的最低服务年限5年。符合条件的,按照《芷江侗族自治县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享受引进人才政策待遇。
六、招聘工作纪律
1.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应当回避。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2.严格工作程序和招聘纪律,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行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后须随时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的通讯工具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若因考生未能关注指定网站公告信息或考生电话关机、停机影响自身考试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芷江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关政策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745-6851351)。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0745-6821697)。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