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人社局核准,新宁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新宁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岗位要求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热爱新闻宣传事业,品行端正,服从安排。
(3)身心健康,无精神类疾病史,符合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体要求:见附件1。
2、不能报考人员
①现役军人。
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③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④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⑤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存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⑥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⑦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⑧法律、政策规定的其它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www.xinning.gov.cn)和新新宁APP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新宁县融媒体中心6楼会议室。
3.报名时间:2024年2月21日至2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联系电话:0739—4833196。
4.报名要求:
①本人正式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打印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④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⑤招聘实行诚信原则,报名者必须自愿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并在报名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在报名登记表中)。
⑥在编在岗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⑦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且包含考生全部成绩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全部必修科目成绩单并计算出平均成绩(请用excel格式填写,必修科目没有分数为等次的,必须是合格以上,该科目不计算平均分)。
(2)报名证件资料齐全者可以委托报名,但须提供报考者亲笔委托书,受委托人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填报: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5.招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个别特殊急需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如需开考,报县人社局审定后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并在原发布公告范围内公布)。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以及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其笔试考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6.考生报名后由县融媒体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方可发放笔试考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新宁县融媒体中心政工股(405室)。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宁县融媒体中心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内容和分数占比具体见附件1,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须出具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1)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为1:1的,该岗位报考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2)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比例见附件1。
3、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www.xinning.gov.cn)、新新宁APP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融媒体中心四楼(405室)政工股递交个人查分申请(同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查分结果通知本人。
4、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四)体检
1.按照各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数1:1比例,在参加考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新闻记者、文字编辑岗位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以学历高的优先;播音员岗位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也相同时,以学历高的优先,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并同时进行禁毒检测。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予考察和聘用。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参加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并合格后方可聘用。
4.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不成功者,自然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五)考察(含资格复审)
考察工作由新宁县人社局和新宁县融媒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和资格复审。考察和资格复审有不合格者出现岗位空缺的,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不成功者,自然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发布公告的范围内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后,聘用人员原则上在最低服务期(3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工作单位。
四、纪律要求和相关规定
1.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和有关考务事项、相关手续办理等通知均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新新宁APP上公布,不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各位考生务必密切关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新新宁APP发布的相关消息,并查看有关考试考务通知和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按规定提供档案及相关证件材料办理聘用手续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随时可以终止或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涂改证件、证明等报考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对体检合格后放弃的人员,录入新宁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新宁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宁县融媒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考试聘用工作各个程序中入围人员情况将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新新宁APP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6.本次招聘监督电话:
0739-4823392(新宁县纪委监委驻宣传部纪检组)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新宁县人社局、新宁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2、考务咨询电话:0739-4822345(新宁县人社局)
0739-4833196(新宁县融媒体中心)
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宁县融媒体中心
2024年 1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