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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湘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2 15:20:49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02月02日讯:为进一步深化“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优化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水平,湘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信息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共6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湘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相关报名条件说明

  1.本次招聘岗位为大厅窗口综合受理人员,要求:综合素质高,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要求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2.年龄要求:岗位要求最高年龄在35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3.最低学历要求:大学本科。

  三、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及内容

  (一)本次招聘工作程序: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录取聘用。

  (二)本次招聘全程信息在湖南招考网(网址:http://www.hnzkw.com/)公布。

  (三)重要提示: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指定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信息,如笔试安排发生时间变动,以湖南招考网(网址:http://www.hnzkw.com/)通知为准。错过时间及信息的,责任自负。

  3.在整个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提供的材料与本人实际不相符的,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发现应聘人员、有关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及缴费时间:2023年2月9日9:00-2023年2月14日17:00。

  2.报名方式:登录湖南招考网(网址:http://www.hnzkw.com/)报名,每人收取考务费50元;确认报名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按时缴费视为放弃报考,因自身原因放弃考试不退费;上传照片无法识别,则报名无效;报名后未缴费确认,则报名无效。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资格初审网上进行,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表所列的报考资格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2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考点考室及座位安排见《准考证》,准考证由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9:00-2月18日8:00。

  2.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作文,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涵盖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等。

  3.考生请仔细阅读准考证注意事项,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并佩戴口罩。

  4.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登陆湖南招考网(网址:http://www.hnzkw.com/)查询笔试成绩,发布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1.报名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岗位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必须对所提交的信息负责。网上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将通知到个人,已经缴费的进行退费处理。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同放弃报考资格。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5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未达1:5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3.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

  (1)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含个人信息的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本人学生证、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或毕业生推荐表(协议书原件或毕业生推荐表需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并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印章)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相关证件。

  5.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身高测量。

  6.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如提交材料和证件无法认定或不齐全、不真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等情形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7.特别提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属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总分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3.面试公告发布以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

  4.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5.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二者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五)成绩合成和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排名: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六)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

  2.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4.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七日内向湘潭市行政审批局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5.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应聘资格条件、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招聘领导小组也可以集体研究决定不予递补,核减招聘计划。

  (八)拟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招考网(网址:http://www.hnzkw.com/)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管理及待遇

  1.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2.所有录取人员聘用为合同制工作人员,合同签订3年,试用期3个月,购买五险一金,工资及其他福利合计约为6万元/年,单位购买工作制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

  3.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发放工资不低于基础工资的80%,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按时间要求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对本次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湘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研究决定。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工作日上班时间):

  咨询电话:湘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0731-52811835

  监督举报电话:湘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0731-52817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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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湘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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