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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湘潭技师学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5 10:40:19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04月05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精神,结合我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信息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25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见《2023年湘潭技师学院公开招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报考人员可通过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和湘潭技师学院网(www.xtjsxy.net)查阅具体的招聘信息。

  二、招聘条件

  (一)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4月14日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4日以后出生)。岗位另作要求除外。

  6.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我省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有相应学历要求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招聘岗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岗位要求专业按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和专科专业目录。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附件2)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认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年限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年限。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2)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书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在2023年7月31日前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3)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2022、2023届毕业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2023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非2023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合格以下等次的在编人员(试用期除外)。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

  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含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和湘潭技师学院网(www.xtjsxy.net)向社会公布。其他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湘潭技师学院官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8:00至4月20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人事考试招聘报名平台”(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06)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要求:

  (1)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2)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考生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按要求提供所需资料。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3)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湘潭技师学院官方网站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公示、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网络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设置条件对考生进行网络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再次确认信息无误后,考生缴纳50元考务费。缴费后考生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4月25日17:00前未按时确认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对象为资格初审合格且确认缴费成功人员。G22-G24岗位免笔试。

  2.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注意妥善保管。下载打印时间为2023年5月4日8:00-5月5日17:00。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量120分钟,笔试内容涵盖教师职业道德、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职业教育法、教育学、心理学等内容。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笔试开考比例为1∶3。对少数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同意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调整计划数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不可改报其他岗位,可申请退费。G22-G24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5.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可登陆湘潭技师学院网(www.xtjsxy.net)查询笔试成绩。

  (四)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集中进行。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同时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

  2.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面试人员取消考核资格。

  4.G1-G13岗位面试采用试教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G14-G16岗位采用面试(试教)+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分别为100分,70分为合格线,任意一项低于合格线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G17-G21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G22-G24岗位采取面试(试教)+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试教和实操满分各100分,面试(试教)低于70分,实操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

  (六)综合成绩

  G1-G13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试教)成绩×50%。

  G14-G16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教)成绩×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30%。

  G17-G21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结构化面试)成绩×50%。

  G22-G24岗位综合成绩=面试(试教)成绩×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50%。

  所有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

  (1)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体检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湘潭技师学院专项考察组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和湘潭技师学院官网(www.xtjsxy.net)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人事编制相关手续,由学院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中约定在湘潭技师学院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2.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聘用人员中原具有事业编制的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相关手续由本人负责办理。

  四、其他事项

  1.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湘潭技师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58244977(上午8:00-12:00;14:30-17:00)

  监督电话:0731-58244979(上午8:00-12:00;14:30-17:00)

  附件:

  1.2023年湘潭技师学院公开招聘计划与岗位表.xlsx

  2.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3.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湘潭技师学院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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