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山县县直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实施办法(试行)》(龙组通〔2022〕32号)精神,充实单位人才紧缺的现状,拟从全县公开选调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与计划
共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选调岗位详见《龙山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面向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机关(参公)单位科员及以下,全额事业单位管理九级及以下、专技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
2.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除外);
3、年龄为40周岁以下指1982年11月27日后出生,具体年龄以公告为准;
4、身体健康;
5、符合公开选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新提拔或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
4、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以上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1月27日。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8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龙山县农业农村局人事股(联系电话:15007425998)
3.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调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选择合适岗位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前先填写报名表,须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签署意见。
4.所需资料
①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两张一寸免冠彩色近照);
②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③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公务员(参公)登记表或机关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聘登记表等身份证明复印件;
⑤相关工作经历(指正式入编后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表需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并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根据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经县农业农村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确定笔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需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岗位1测试综合材料文稿写作等能力;岗位2测试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由龙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经县农业农村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取消的选调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造成选调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由龙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具体以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选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3.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若出现同成绩、同排名的情况影响下一环节对象的确定,需进行加试确定下一环节入围对象。
(四) 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有相应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选调资格。若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造成选调岗位空缺的,则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一次。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由龙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并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若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或自愿放弃者造成选调岗位空缺的,则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一次。
(六)公示与调动。拟选调人员在龙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相关手续;公示后,对反映或发现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拟选调人员进入选调单位后,按所报考岗位的岗位类别签订聘用合同,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
五、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二)公开选调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本次公开选调由派驻纪检组对此次选调过程进行监督,接受投诉举报自觉接受社。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电话:13617439800
(三)本选调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龙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15007425998(人事股)。
龙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