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
此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0名,具体岗位、数量及要求见《南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考试聘用的重要公告、相关政策和信息通过南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nanxian.gov.cn/)“人事信息”栏目发布。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
面向村(社区)干部定向招聘的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6月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我省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有相应学历要求、不限专业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招聘岗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考生可咨询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定向招聘退役军人的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为在军队服役2年以上的退役军人。
(2)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的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为南县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且连续任职满3年或累计任职满5年。
(3)有南县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南县行政区域(不包含“大通湖区”)。
(4)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招聘公告和岗位表中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服役期限、任职期限、各类证书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6月。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公告发布之日为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含特岗教师)。
11.存在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有关回避情形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的时间和网站。2024年6月12日9:00至6月14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cndcpta.com/)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本次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自行确定报考岗位,在认真核对每项岗位条件要求后进行确认,并对自己的选报负全责。
3. 报名要求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用本人身份证号和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注册信息提交后,不得修改。
(2)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3)报名时,考生需确认诚信报考承诺书,真实、准确、全面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正反两面照片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报考人员上传照片与本人不一致或无法辨识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确认报考岗位后,非岗位取消,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报名期间,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cndcpta.com/)定期公布各岗位报考人数信息。
(二)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9:00至6月21日17:00。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cndcpta.com/)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与计划核减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3:1。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放弃报考。
被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经主管单位同意,可调剂到同一单位的其他岗位招聘。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财务管理岗位,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和《财会知识》两科;其他岗位,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9日(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务必牢记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或准考证遗失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同类试卷实际参加笔试人员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在南县人民政府官网另行公告。
(二)资格审查对象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三)资格审查内容
1.《南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cndcpta.com/上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对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应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4.对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①报考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岗位的,需提供中共南县县委组织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②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军人岗位的,需提供本人退役证、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证明;③编内管理人员(非南县),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材料(加盖单位公章);④报考有工作经验要求岗位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证明;⑤报考限南县籍岗位的,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其配偶为南县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⑥报考有资格(职称)证书要求岗位的,需提供相关资格(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对象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面试
(一)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在南县人民政府官网另行公告。
(三)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八、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成绩合成
财务管理岗位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30%+财会知识×70%。
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申论×6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并将及时在南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二)成绩排名
成绩排名按同分优先法处理。具体按下列方法依序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基础知识(申论、财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的,以面试不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再相同的,加试专业基础知识。
九、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并将毒品检测(毛发检测)纳入体检范围。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
十、公示和聘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学历学位与专业,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暂缓做出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
打包设置的乡镇岗位聘用对象正式确定后,按照工作需要、人岗相适的原则,先统一分配工作单位,再办理聘用手续。
所有招聘岗位为全额事业编制,最低服务年限5年。
十一、特别提示
(一)招聘环节所有通知均以南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为准,不再通过电话、短信等其他形式通知,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准确掌握考试信息。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不随意放弃。报考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
(四)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7-5221177
监督电话:0737-2562000
十二、本次招考政策由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南县县委组织部
中共南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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