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岳阳市云溪区人民医院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7 16:10:31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10月17日讯: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湖南省医改办转发《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医改办发〔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引进原则。
二、人才引进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5名,使用差额拨款事业编制。
具体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2023年云溪区人民医院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
三、人才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资格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区卫健局提出意见,区委人才办认定;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副高职称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以后出生),正高职称年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2年10月以后出生)。
7.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人才引进程序
本公告在云溪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人才引进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4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共3天,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云溪区人民医院5楼人事科。
3.报名材料:填写《报名表》(附件3),并提交如下材料的原件:(1)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照2张;(2)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职称证、职(执)业资格证;(5)现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均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2)(3)(4)项同时提交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1)每名引进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2)引进人员须认真阅读引进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3)引进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引进资格。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区卫健局负责。报名结束或资格审查通过后,引进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引进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二)考核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由区委人才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对拟引进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作出书面考核结论。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四)公示
1.拟引进对象在云溪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2.拟引进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引进的,确定为引进对象。
(五)引进手续办理
由区卫健局按规定到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办理聘用备案和编制登记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引进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引进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引进资格。
2.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
3.咨询及举报电话
①咨询电话
云溪区卫健局人事股:0730—8412328
云溪区人民医院人事科:0730-8426299
②监督举报电话
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组:0730-8419051
本公告由云溪区委人才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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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溪区委人才办
云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溪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