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锡山区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长期)
为进一步加强锡山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锡山区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无锡市锡山区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长期)》(附件1)。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wuxi.gov.cn;
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sxishan.gov.cn/qrsj/index.shtml;
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ww.jsxishan.gov.cn/qwjj/index.shtml。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3.取得国(境)内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若为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6.户籍不限。
7.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符合有关回避规定的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锡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在编人员;近三年(2021年7月1日之后)从锡山区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辞职(离职、辞退等)的人员或近三年(2021年7月1日之后)被锡山区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录用但放弃录用资格者;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2024年7月1日前三年服务期未满的;
(5)国家和省另行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试程序,某个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该岗位报名。未开考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11月30日17:00。招聘单位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报名咨询方式可查看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一)报名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接受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报名花名册(附件3)电子版,连同应聘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高层次人才工作专班的电子邮箱(xsqrczp@163.com),标题统一为:“高层次报名(姓名+报考单位和岗位+手机号码)”。
应聘材料包含: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应届生另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境外学历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社会人员应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社保缴费记录或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相关工作年限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为依据按实计算,从2024年7月1日起向前推算。
(二)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查
若报名邮件投递成功,将会收到招聘单位的回复和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面试前由各招聘单位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三)报名注意事项
岗位简介表中,锡山人民医院每个岗位只招一名,招聘总数招满即止。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方式及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由招聘单位在主管部门指导下进行。
1.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及其他应聘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线。成绩同分时,另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成绩,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按《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公示和聘用
1.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录用等手续。
2.录用人员应在《录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不含规培时间)。被聘用人员三年(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技术职称的,招聘单位可单方面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4.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录用、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递补,成绩不合格的不得递补),并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录用后(录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试成绩弄虚作假的,在招聘录用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录用资格等。对其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应聘人员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锡山区人社局0510-88214281、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510-88217009。
八、本公告由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