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徐州市贾汪区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1 22:20:55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11月01日讯: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高层次卫生人才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硕士研究生或具有相应卫生专业副高职称及以上的高层次卫生人才。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贾汪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相应的学历、年龄等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不限户籍。年龄按照应聘人员的学历或职称等级确定,具体要求为:具有研究生学历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岗位要求的卫生类相应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条件可分别放宽,具体要求为:中级职称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1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之间出生),副高职称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1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之间出生),正高职称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1年11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之间出生)。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至2022年10月31日。
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审核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2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先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予聘用。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六)具备《2022年贾汪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按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岗位表中专业带有括号注明方向的,须提供毕业院校(院系)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若毕业证、推荐表、成绩单上有研究方向,视同有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2年10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
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zjw.gov.cn/)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zp.xzjw.gov.cn/
1.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11月2日9:00—11月10日12: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1月2日9:00—11月10日14:00
3.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11月2日—11月10日,每天9:00—17:00
4.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11月2日9:00—11月11日12: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11月2日9:00—11月11日17:00
(三)网上确认
1.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负责解释。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应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照片上传、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
四、资格复审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工作,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资格复审的要求、时间、地点及应聘人员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资格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应聘人员资格复审(考核、体检等)当天“苏康码”、“徐州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核酸阴性报告符合疫情防控等有关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资格复审(考核、体检)等。
五、考核
考核工作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为结构化面试。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核成绩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末尾小数四舍五入。考核工作结束后,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六、考察体检
体检、考察工作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考核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考核、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考核成绩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九、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应聘人员在报名、考核、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6)66889680
纪检监察电话:(0516)66889665
附件: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