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更好地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工作需要,本着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共13名。岗位包括灭火抢险救援战斗员和驾驶员。
(一)灭火救援战斗员(限男性):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24小时执勤战备任务。
(二)驾驶员(限男性):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工作,需担负24小时执勤战备任务,持有准驾车型B2及以上证件,能够熟练驾驶车辆。
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政府专职消防员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时间在1993年9月1日至2005年9月1日之间),驾驶员岗位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2005年9月1日之间);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心理健康,无盲视、无口吃、无传染病史、无残疾、无纹身,专职消防员身高不低于165cm,双眼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在4.6以上;
5.政府专职消防员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优先录用);
6.政治审核合格;
7.身心健康,热爱消防救援事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三)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聘用
1.中共党员;
2.退伍军人或消防退出人员;
3.持有B2以上驾驶证的;
4.体能测试成绩达到优秀或在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项目有较高水平;
5.具有体育、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政治审查、体检、试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18日。
2.报名地点: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余干县丰溪大道城西派出所旁)。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本人持户口簿、毕业证、身份证、士兵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红底照片2张,于9月30日前到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报名(附件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公告的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料审查。审查通过后通知考试时间。
(三)考核科目
灭火救援员、驾驶岗位考核科目包括体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试三项,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内容为 1000米、10米X4折返、单杠、俯卧撑四个项目。1000米占体能成绩40%、10米X4往返占体能成绩20%、引体向上(单杠)占体能成绩20%、俯卧撑占体能成绩20%,测试项目达标标准按《专职消防员体能考核标准》(附件2)执行。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携带个人简历、证书等材料,采取现场答辩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及形象气质等。
灭火救援员、驾驶员岗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成绩×70%+面试成绩×30%。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进入心理测试环节,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消防救援职业适应性测试。
(四)体检、政治审查、公示及聘用
1、体格检查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进入体格检查环节,大队组织人员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合格标准,对拟招录人员进行体格检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政治审查
体格检查结束后,大队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政治审查,重点考核招录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存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条款表述情形的,一律不予招录。
3、公示和聘用
(1)聘用人员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
(2)被聘用人员将按照准军事化开展封闭式岗前教育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对日常违反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或不服从指挥,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由劳动合同所属方进行解聘、辞退或开除。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上饶市消防救援支队印发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执勤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所有队员实行轮岗执勤,工作日工作时间全勤值班,特殊战备时期全员值班。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工资福利参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和《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等文件规定并结合本地实际执行。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消防站承担执勤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正式聘用后,统一发放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训练服装。
3.工作成绩突出者,参照上饶市消防救援支队表彰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后果严重者,追究相关的责任。
(二)招聘的有关情况在余干之窗公布。招聘过程中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以任何组织或个人名义推荐的报名人员;任何组织或个人以承诺推荐报名、确保招录为形式的有偿服务均与余干县消防大队无关,请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六、咨询电话
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咨询电话):
朱站长:18870312851;
曹参谋:15870950876。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附件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员考核项目评分标准
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