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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西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1 14:09:18 来源:人才引进网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实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的方法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
辅警5名(均为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2.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28周岁及以下(1995年7月1日以后,2005年7月1日以前出生,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3.学历及专业要求:警察类院校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要求高中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健康身体条件,身高170厘米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色盲、纹身等不符合人民警察执法执勤条件及警容仪表要求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条件
限景德镇辖区户籍的警察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景德镇辖区户籍是指:截止2023年7月1日,报考人员户籍在景德镇市行政区域内。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程序依次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考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明、学历证明、部队退役证书、户籍证明,相关材料应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需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报名时间:7月20日起至8月4日
报名地点: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人:赖警官  电话-18279877107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公文写作。
(三)面试
由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四)体测
入围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跑、4*10跑、摸高,合格标准:1000米跑要求25周岁以下≤4分25秒、4*10跑要求≤13秒、摸高要求≥265厘米;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民警察职位)》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等要求执行。
2.体检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单位批准,可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5.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递补如遇岗位空缺,依考生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6.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考核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进行。
(六)政审
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进行,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核。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相关部门负责。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时间具体安排详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通知。
(七)公示
考核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统一实行劳动人事保障,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壹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聘用期间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如违纪违规,依规解聘。
五、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以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招聘公告为准,招聘公告通过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瓷都审判”发布。招聘公告中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瓷都审判”重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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