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临江市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提升党建引领“平战结合”基层治理效能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吉城乡治工委发〔2022〕3号)文件精神,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临江市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2.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3.公平公开、择优录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热情,吃苦耐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热爱城市党建工作,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条件
1.在重大突发事件中,贡献突出、任职满5年或连任两届的现职优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30日至2005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1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政治上的“两面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欺瞒组织和群众的;
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街匪市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未过影响期或涉嫌违纪违法正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参与组织或利用邪教、地下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处理的;
5.法纪观念淡薄,非正常上访、无理访、缠访、闹访或以非法手段煽动和组织群众集体上访、干扰社会稳定或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6.道德败坏、欺压百姓、群众口碑不好,拒不执行相关规定的;
7.破坏工作秩序,有拉票贿选行为,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干预招聘的;
8.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9.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行相应职责的;
10.经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判认定存在其他不适宜招聘情形的;
11.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五)招聘的组织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联审)、综合评定、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公告内容可通过临江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jiang.gov.cn)查看。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填写《2023年临江市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4日8:30至12月6日15:00。
报名地点:社区所属街道党工委。
3.资格联审
市委组织部将会同市纪委监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联审。资格审查结果将由联审部门于2023年12月17日16时前电话通知报名人员。
4.综合评定
对资格联审合格的人选,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将成立专项考察组,实施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所获荣誉、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结合考察对象所属社区包保单位测评及所获荣誉、社工师职称、任职年限、民主测评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确定拟聘用人选。
5.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报名的其他人员中按得分情况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公示
经体检与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临江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jiang.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招聘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应继续在社区工作3年以上。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信息发布网站:
临江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jiang.gov.cn)
2.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临江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 0439—5222596
六、相关要求
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共临江市委组织部 临江市民政局
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