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加快推进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事业优质高效发展,解决我县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13号)、《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4】1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人,其中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27人。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范围为: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31日--200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4年5月31日为准(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考生不允许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700
2.报名时间及报名注意事项: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3日12:00。
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按所学专业、岗位要求慎重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并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
报名时,按照要求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执业(职业)资格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等的彩色电子图片(jpg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介于100K—500K之间)。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就读学校出具的《2024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2)〔学校(学院)无法对报名推荐表进行盖章确认的,可先由考生本人在推荐表“本人承诺”栏作出承诺,并在资格复审前加盖学校(学院)公章〕。
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等的彩色电子图片外,还要上传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有须上传的电子图片均为jpg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介于100K—500K之间。
3.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2)考生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所学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应不低于该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条件。
(3)2024年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2024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上的专业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按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填写。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5)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
(6)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如电话不通,发送短信视为通知送达。
(二)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3日15:00。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考生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审查或仲裁截止时间均为6月13日15:0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审查或仲裁不合格、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的截止时间为6月13日18:00。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1.《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在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通知。
2.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所有考生在面试时需持有笔试准考证)。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医生、药师、技师岗位科目名称为《卫生综合》,试卷采用客观题形式;会计岗位科目名称为《通用知识》,试卷采用主客观相结合的形式。笔试试卷客观题部分,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低于及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参加面试人选。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报名时使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考试结束后五日内,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条件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拟面试人选经资格条件复审,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具体复审时间、地点、方式,详见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2024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通知》。
1.资格条件复审时,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
2.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本次招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沟通协调等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聘人选。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在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公开招聘考生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对公开招聘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通过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任岗位资格及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体检的,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5年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4年的,可视为2024年毕业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并在报考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五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tong.gov.cn/,为2024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有关信息发布的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询。
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2024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报名仲裁电话: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4-4201203
报名平台技术支持客服热线:400-838-9296
咨询时间: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有关公开招聘公告(补充公告)通过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tong.gov.cn/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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