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图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和吉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县政府批准,安图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70名,要求男性。其中,留置看护岗位10名、勤务辅助岗位60名。具体岗位详见《2023年安图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3、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7年8月4日至2005年8月4日期间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有符合辅警岗位要求和履行辅警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以及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或子女;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需登录安图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ntu.gov.cn/)自行下载并填写《2023年安图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持《报名表》及岗位资格条件涉及的相关材料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至16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报名地点:安图县公安局五楼大会议室。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本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6个月以内小2寸正面红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安图县公安局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在考生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安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考生体检前,由安图县人社局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体能测评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在笔试前进行,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3)执行,分为合格、不合格两档,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不能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得参加笔试环节。考生需自行填写《2023年安图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成绩表》(附件4)个人信息。体能测评当天,考生须于7:00-7:30持有效身份证和《体能测评成绩表》(附件4)参加体能测评。入场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测评。体能测评时考生需准备现金20元(中午午餐费用)。
体能测评时间:2023年8月19日,体能测评地点:安图县体育馆。
(二)笔试
考试科目为通用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不设及格线。
笔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如笔试成绩相同,则以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如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则加试一场面试考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如有加试,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准考证的发放时间及领取地点
发放时间:2023年8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领取地点:安图县公安局五楼大会议室。
领取准考证时,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如需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领取。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交笔试考试报名费60元。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所需运动服、运动鞋等用品由考生自备。
2、因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须在测评前提出,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评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在体能测评过程中,考生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体能测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4、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评期间,要保管好随身物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不得带领陪同人员进入测评场地。
六、体检和考察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和具体要求详见体检公告。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岗位按照相应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履行体检程序。
(二)由县公安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参照人民警察政审标准,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银行征信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空缺岗位按照相应岗位体检合格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履行考察程序。
(三)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录用。
七、公示和聘用
(一)经笔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选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同时解除劳动关系。
八、管理及待遇
(一)辅警日常管理由县公安局负责。
(二)辅警工资待遇应发金额为3176元每月(包括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政策有所调整的,按照政策规定执行,所需费用由县财政保障。劳动关系解除的,工资待遇和五险一金也同时终止。
(三)辅警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的,参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或者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开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体能测评、笔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报考人员须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对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四)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所有拟聘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工作后,因公安工作实际,需要岗位调整的,须服从安排,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本公告由安图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咨询电话:18043306480、18043301239。
附件:
安图县公安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