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边安图边境管理大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5 09:40:35 来源:人才引进网
安图边境管理大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安图边境管理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身份
本公告所称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是指为安图边境管理大队日常工作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此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15人(男性),招聘人员协助安图县边境管理大队民警开展边境管控勤务辅助工作,主要为设卡、巡逻、清查以及其他可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等。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3.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7年6月21日至2005年6月21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3年6月21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具有符合辅警岗位要求和履行辅警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以及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其他要求,矫正视力4.8(含)以上;身体健康,无家族传染性疾病、其他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视觉、听觉、味觉障碍;体貌端正,熟练使用普通话,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无文身刺青,无明显疤痕;无口吃、重听、色盲,无心理、精神、思维、肢体活动障碍;
7.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分配;
8.岗位资格其他条件详见《安图边境管理大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3.有边境管理工作经历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需登录安图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ntu.gov.cn/)自行下载并填写《2023年安图边境管理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1日-12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
报名地点:安图县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本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6个月以内小2寸正面红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
2.大专以上学历的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3.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请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安图边境管理大队依据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在考生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安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考生体检前,由安图县人社局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六、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体能测评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评由安图边境管理大队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附件3),分为合格、不合格两档,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不能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环节。考生需自行填报《2023年安图边境管理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成绩表》(附件4),一式两份,考生需自行填写表中体能测评成绩栏以上内容,持有效身份证及《体能测评成绩表》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2023年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体能测评地点:考生到安图边境管理大队报道,由考核组统一组织前往测试地点。
(二)面试
考试科目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组织领导、沟通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满分100分,不设及格线。
面试时间:2023年7月22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面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有边境工作经历;如面试成绩相同且录取条件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以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有加试,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准考证的发放时间及领取地点
发放时间:2023年7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领取地点:安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3室。
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体能测评成绩表》原件领取准考证;如需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身份证原件及《体能测评成绩表》原件领取。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所需运动服、运动鞋等用品由考生自备。
2.因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须在测评前提出,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评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在体能测评过程中,考生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体能测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4.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评期间,要保管好随身物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不得带领陪同人员进入测评场地。
七、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一)体检由安图边境管理大队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二)由安图边境管理大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政审标准,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银行征信等情况。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总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录用。
八、公示和聘用
(一)经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选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岗位由安图边境管理大队统一分配。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同时解除劳动关系。
九、管理及待遇
(一)辅警日常管理由安图边境管理大队及所属边境检查站负责。
(二)辅警工资待遇应发金额为3790元每月(包含缴纳五险费用),政策有所调整的,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劳动关系解除的,工资待遇和五险也同时终止。
(三)辅警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的,参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或者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开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报考人员须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对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四)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公告由安图边境管理大队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咨询电话:王警官,0433-5721810,15944389805。
附件1:2023年安图边境管理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2023年安图边境管理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