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延边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优化延边州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州卫生健康委会同州委编办、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开展2024年延边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25家乡镇卫生院,提供了50个村卫生室岗位,计划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5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2024年延边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2023届医学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及2021年以后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20年以来通过“医学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进入村卫生室且仍在村卫生室岗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医。
3.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出现役时间距公告发布之日不满1年的。
4.参加“西部志愿岗”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
5.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
6.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意愿长期从事我州乡村医生工作;
2.学历及专业:临床医学(二级学科)、朝医学(二级学科)、中医学类(一级学科)、中西医结合类(一级学科)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6日9:00至16:00。
2.报名地点:延边州医学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延吉市河南街95号) 咨询电话:2838371(州卫健委基层处)报名当天联系电话:2814081。
拟参加招聘人员需填写《吉林省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报名承诺书》(附件3),携带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证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等材料现场报名。除上述统一要求材料外,2020年以来通过“医学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进入村卫生室且仍在村卫生室岗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医需携带县(市)卫健部门开具的介绍信,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需携带退伍证,参加“西部志愿岗”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或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需携带规培合格证。
3.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2)考生所学专业、学历等要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只允许以毕业证对应的专业报考,不得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报考所用专业对应的学历应不低于该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条件。
(3)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报名属诚信报名,考生应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经查实后,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纳入诚信记录,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4)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作为和报考人员联系或发送短信使用,必须是本人现用手机号,请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6日9:00至16:30。
由州卫健委会同机构编制、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成立招聘工作专班,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面试及体检的必要凭证。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3月30日中共延边州委党校(延吉市新民北街1500号),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五、调剂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本次招聘考试结束后产生的空岗,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但报考岗位未能录取的考生中,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州内调剂岗位,参加体检与考察。
六、体检与考察
招聘工作专班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由州卫生健康委、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已调剂人员除外)体检、考察人选。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yanbi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或结束后,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八、上报备案
招聘工作专班将资格审核、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原始材料建档管理,并向省卫生健康委上报拟聘人员名册、招聘工作完成情况,同时报备招聘原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专班五部门公章。
九、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按程序备案后,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通过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限,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如出现违约情况,则解除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
十、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
(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相关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yanbian.gov.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和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监督电话。
州人社部门电话:
0433—2879067(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
州卫生健康委电话:
0433—2838371(延边州卫生健康委基层妇幼处)
监督举报电话:
0433—2879016(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
0433—2811044(延边州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本次考试各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后,未经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2:吉林省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报名承诺书》
延边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延边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延边州教育局
延边州财政局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