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延边州招才引智工程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巩固招才引智工程成果,有力推动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兴边富民稳边固边工作,以人才工作“三项建设”为统领,围绕全州“十大产业集群”建设和高学历人才储备需要,根据《2024年延边州招才引智工程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面向社会择优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2024年全州计划引进174名。
(一)州直计划引进30名。其中“人才兴边岗”18名,在边境村工作3年,经考核合格后分配至州直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才助企岗”12名,在州内重点企业工作3年,经考核合格后分配至州直相关事业单位工作。
(二)各县(市)计划引进144名。其中,“人才助企岗”58名,在本地重点企业工作3年,经考核合格后分配至本县(市)相关事业单位工作。
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延边州招才引智工程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及资格条件目录》(附件1)。
二、报名相关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学历条件
须具备下列标准之一:
1.具有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应同时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应在《延边州招才引智工程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引才高校目录》(附件2)范围内。
3.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应同时具备全日制本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应在《延边州招才引智工程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引才高校目录》(附件2)范围内。
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回国累计停留时间不超过4个月(撰写论文期间及疫情原因除外)。
(三)年龄标准
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5年7月4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1年7月4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4日之后出生)。年龄以人事档案为准。参军入伍,且2年义务兵服役期结束后退役的人员可放宽2岁。
(四)其他条件
报考专业以取得全日制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为准,不得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岗位(全日制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自设专业硕(博)士研究生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硕(博)士研究生,视所学核心课程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我州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治理专干及各类公开招聘考试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4.2024年12月31日前无法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
5.有其他不适合聘用情形的人员。
(六)回避情形
此次招才引智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9:00至7月19日16:00
报名网站:延边党建网(www.ybdj.gov.cn)
考生要仔细阅读《2024年延边州招才引智工程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诚信承诺书》,并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报考符合报名条件的1个岗位。本次考试免收报名费,不设开考比例。考生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
考生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考生需将身份证、党员证明、高中之后各个学习阶段的学信网学习证明(在校学籍证明)、学位与学历证书、本科期间校级学生会主席或副主席经历证明、国家或省政府奖学金证书、国家或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证书、国家或省级三好学生证书、参军入伍证明等相关材料,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推荐表》(附件3);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在校期间成绩单的扫描件或照片等材料,提交至报名平台,并同步发送到报名岗位所在地区的电子邮箱。
网上报名截止前,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初审。考生须及时查询报名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允许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网上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如有空岗,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未进入考试环节考生改报符合岗位条件的空岗。
(三)评价择优
1.基本素质考察。根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对其学历层次、政治表现、学业表现、学生工作经历等进行量化赋分,计算出基本素质考察成绩。基本素质考察实行百分制。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基本素质考察得分,经本人确认后,基本素质考察成绩无法更改。根据基本素质考察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引进计划不高于1:3的比例(如成绩相同,一并列入)确定进入考试环节的考生。
2.考试。考试以结构化面谈法的方式进行。考生根据报考岗位参加综合能力测试或专业能力测试。
报考除卫生类岗位的考生需参加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组织领导、沟通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综合能力测试实行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卫生类岗位的考生需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卫生专业知识和实际业务能力。专业能力测试实行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总成绩按照基本素质考察成绩与考试(综合能力测试或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5的比例加权计算。
考生在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
(四)体检
按照引进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选。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基本素质考察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基本素质考察成绩相同的,以基本素质考察中,学习经历得分项从高到低确定人选。体检人选须到延边州内指定医院参加统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引进人选资格。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资格审查“第一政治标准”,严把人才入口关,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引才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此次引才资格条件或考生主动放弃,导致引才计划出现空缺的,根据工作需要,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岗位调剂
在考察环节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和空缺岗位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未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考生进行岗位调剂。
(七)公示
在延边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引进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岗位分配
公示结束后对“人才兴边岗”和“人才助企岗”的引进人才进行岗位分配。分配坚持公平、公正,合理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对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其引才资格。
(九)聘用
州及各县(市)为拟引进人选办理聘用手续,并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在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任一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取消其拟引进人选资格。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名单公示后,个人放弃拟引进人选资格、在服务期内辞职等情形将视为失信行为,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今后将不得报考我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招才引智工程考试。
四、管理及保障
(一)管理政策
本次引进人才服务期5年(不含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延边州内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招才引智工程考试。
1.人才兴边岗。使用州“人才编制池”事业编制,工资、人才津贴、租房补助等由州财政负担,引进人才在边境村工作3年。对不服从安置决定,且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未到安置单位报到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服务期间,与州直事业单位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工作满3年后根据本人意愿和专业匹配度,统一分配至州直事业单位工作,或经本人自愿,根据工作所在县(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可不受服务期限制,调动到县(市)工作。
2.人才助企岗。使用州“人才编制池”事业编制或各县(市)“人才编制池”事业编制,引进人才在州内重点企业工作3年。对不服从安置决定,且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未到安置单位报到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服务期间,与同级事业单位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工资及相关福利由同级财政负担,工作满3年后根据本人意愿和专业匹配度,统一分配到同级事业单位,或经本人自愿,解除与编制所在事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留在企业工作。
(二)保障政策
根据《延边州特殊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等规定,引进人才可享受以下政策:
1.人才津贴。州直、延吉市、珲春市、敦化市分别给予本科生8万元、硕士研究生9万元、博士研究生10万元的人才津贴;图们市、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分别给予本科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11万元、博士研究生12万元的人才津贴。人才津贴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分6年发放。
2.租房补助。对在工作所在地无个人住房(含本人、父母、配偶)且租住商品房的,给予每月500元的租房补助或提供人才公寓。租房补助发放期限不超过3年。
3.培养使用。引进人才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进行培养,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条件的,可优先提拔使用。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党建网(www.ybdj.gov.cn)为本次延边州招才引智工程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信息发布平台,引才计划、岗位及报考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以及报名、资格审查、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延边党建网发布和进行,请广大考生注意查询。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8:30-11:30,13:30-17:30)拨打以下政策咨询电话。
延边州联系电话(举报电话):0433-2514282,0433-2512219,邮箱:ybzrcb@126.com。
延吉市联系电话:0433-2521501,邮箱:yjsrcb@163.com。
珲春市联系电话:0433-7525283,邮箱:rcb7512001@163.com。
图们市联系电话:0433-3661723,邮箱:tmsrcb@126.com。
敦化市联系电话:0433-6220755,邮箱:dhswrcb@163.com。
龙井市联系电话:0433-3233779,邮箱:ljswzzbrcb@163.com。
和龙市联系电话:0433-4222426,邮箱:hlrctj@126.com。
汪清县联系电话:0433-8821055,邮箱:wqzzbrcb@126.com。
安图县联系电话:0433-5822436,邮箱:atxrcb@163.com。
本次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不指定任何资料、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才引智政策解读由中共延边州委组织部负责。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中共延边州委组织部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