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开原市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提高事业单位工作效率,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升事业单位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开原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在全市各事业单位财政全部补助和部分补助人员中遴选。
(二)遴选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遴选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2日(含)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者应于2024年1月2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
5.出具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公开遴选证明;
6.试用期、服务期满,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内的;
3.尚在试用期内和服务期未满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遴选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推荐报名(资格初审)
遴选报名采用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填写《开原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由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根据报名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和遴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认真审核报名信息,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8日,各事业单位将“报名推荐表”纸质版和“报名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汇总后报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615室,逾期不再受理。
三、组织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不指定教材。
2.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4.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遴选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复审合格后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可同时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遴选资格。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为考察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采取查阅档案、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察工作实绩,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办理调转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请相关单位广泛宣传,通知到所有工作人员,要求报名人员详细了解遴选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二)报名人员必须提供准确、真实的相关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对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要求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三)遴选人员按所报岗位的单位性质和岗位情况调整编制经费开支渠道和工资待遇。
(四)遴选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原用人单位按照其原岗位等级和待遇安置,恢复其原经费保障渠道。
(五)参加遴选人员,原为“参公”身份的,遴选到其他单位其“参公”身份不予保留。
(六)遴选录取人员在新岗位的最低服务期为三年(含试用期)。
(七)本次遴选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开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