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2024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为做好教师补充工作,保障教育教学的有序开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按照编制部门下达的教师招聘批复,决定开展奈曼旗2024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四)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五)坚持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计划、对象
(一)招聘计划
奈曼旗本次校园招聘38名列编教师。具体岗位详见附件《奈曼旗2024年度普通中学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简称《招聘岗位表》,下同)。
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为省级及以上重点直属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专业2024届(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2022届和2023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俱全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一致。
2.省属重点建设高校学历学位证俱全本硕专业一致的师范类硕士研究生(留学归国应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且根据所学专业和学科具体判断),年龄在35周岁以下,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一致。
3.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建设高校2024届(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2022届和2023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俱全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一致。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学历、专业和执(职)业准入资格等条件,以《招聘岗位表》规定为准,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日(招聘对象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可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
应聘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业应与所学专业一致。
6.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限定的学科专业要求相匹配。
7.所聘学科教师均为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和授课,需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否则不得报考。
8.应聘人员面试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9.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0.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4月13日(周六)上午9:00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
2.邮箱报名时间:2024年4月11日-12日nmjtjrsgu@163.com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携带《奈曼旗2024年度普通中学校园招聘教师登记表》(附件2)、《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包括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相关内容)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电子学籍注册备案表》。网上报名的考生将以上材料打包好上传到指定邮箱)。
4.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执(职)业资格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
5.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与报名同步进行。当场告知审查结果及面试相关事宜。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奈曼旗校园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本次校园招聘面试采取试讲加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每组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和有关专家担任,非用人单位评委人数应不低于二分之一。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5.同一岗位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选。
(四)体检
1.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时,通过加试决定取舍。
2.体检工作由奈曼旗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应聘人员体检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奈曼旗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报奈曼旗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奈曼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报人社部门备案。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取消资格情形
(一)报名阶段虚假填报、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
(二)体检阶段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阶段发现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发现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考察阶段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拟聘用人员从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九)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十)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纪律要求
在校园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令)处理。
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各资格审查单位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高度负责。不得另设其他附加条件,也不得随意放宽条件。
资格审查应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本年度校园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中指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招聘方案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奈曼旗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在相关官方网站上发布。
奈曼旗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