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扎兰屯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为满足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扎兰屯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扎兰屯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及引进计划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公平公正、高效规范、注重需求、尊重人才、服务人才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高人才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本次计划为扎兰屯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13个岗位,引进人才17人,具体见《2023年扎兰屯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
二、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具有良好的品行,年满18周岁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即2005年11月28日以前出生(含);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符合研究生报考条件的,自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具有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1月28日(不含)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且专业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7年11月28日(不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2年11月28日(不含)以后出生,优先引进学科带头人;
(4)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应为2023年12月31日前,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要求应为报名开始日前;
(5)学历、职称等其他资格条件具体以《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为准;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或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扎兰屯市在编在岗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或上级规定不予引进的其他情形。
3.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同步在网上进行(报名网址:http://115.28.96.217:8075/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examsort=19),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1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1月30日,岗位资格条件等有关问题请在报名期间拨打报名咨询电话。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或咨询相关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报名所需信息,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个人账号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人岗相适评估环节。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凡应聘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在引才工作过程中,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6)本次拟引进所有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设定60分最低分数线。
(二)人岗相适评估
人岗相适评估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人岗相适评估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届时将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人岗相适评估结束后,按照每个职位人岗相适评估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职位拟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市纪委监委、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评估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采用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各招聘单位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提前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原件及复印件。
3.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者须持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审查前一个月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招聘公告和《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列入编制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在人岗相适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一日内若出现三次以上未能电话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与考察
扎兰屯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应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照该职位报名者人岗相适评估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和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按照该职位报名者人岗相适评估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履行体检、考察程序,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1.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影响引进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出是否引进的结论,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在公示环节因自动放弃、存在问题不宜引进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3.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引进人员进行转正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引进人才3年内不得调离本单位,5年内不得调离扎兰屯市。在5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扎兰屯市以外的公务员考录、遴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考试,不得通过借调、交流、调离等方式离开扎兰屯市。由于个人原因未满服务期离开扎兰屯市域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三、纪律监督
本次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立即取消资格,追究相关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0470-3203713。
扎兰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70-321998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扎兰屯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