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公安局2024年面向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有效解决公安机关警力紧缺问题,银川市公安局将面向宁夏警官职业学院2024年毕业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6月27日至2006年6月27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24届应届毕业生需按期取得毕业证);
7.具备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本人父母或配偶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被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劝)退、解聘的;
9.已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且合同期未满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列为失信惩罚对象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二、报名方法
(一)报考职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招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职位表》。
报考者对拟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职位表》中列有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二)报名时间。2024年6月28日9:00至6月30日16:00,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三)报名方式及程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者须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按本公告及所报考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填写《银川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并发至各招考单位邮箱。报考者应按要求填写本人报考信息,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信息必须与个人身份证件信息一致。
报考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因按要求更正报名信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没有提交报名表的应聘者,不再补报。
三、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体能测评在宁夏警官职业学院设置考场,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宁夏警官职业学院门户网站等官方平台公告。
(二)体能测评的内容和要求。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相关要求执行。共设三项: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体能测评的三个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1.男子组体能测评合格标准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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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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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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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4往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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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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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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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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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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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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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女子组体能测评合格标准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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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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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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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4往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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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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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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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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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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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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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能测评的受测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
四、笔试
(一)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法律基础知识、公安业务知识、政治理论素养、综合应用等能力,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宁夏警官职业学院门户网站等官方平台公告。
(二)阅卷结束后,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笔试情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比例进入面试。因报考人数少、放弃等原因导致岗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经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可组织开展岗位调剂或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宁夏警官职业学院门户网站等官方平台公布。
五、面试
(一)面试在银川市设置考场,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宁夏警官职业学院门户网站等官方平台公告。
(二)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因面试成绩不合格、放弃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面试结束后组织开展二次岗位调剂,达到面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可参加调剂。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七、资格复审和政审
(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和政审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和政审,统一收取拟参加体检人员以下相关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资格复审和政审时未取得毕业证的,由学校统一出具证明,2024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政审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程序标准进行。
(三)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四)凡在资格复审和政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不合格。资格复审和政审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因资格复审、政审不合格、放弃资格被取消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体检
(一)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选取县级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开展,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由招聘单位或受检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报考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申请复检的报考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九、公示及聘用
(一)资格复审和政审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夏警官职业学院门户网站等官方平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录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结束后,如出现职位空缺,可根据需要启动补充招聘,考生笔试和体测成绩在下次市公安局统一招聘前有效,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补充招聘面试人员。
十、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新聘用辅警工资标准和有关待遇执行。
十一、相关要求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银川市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宁夏警官职业学院门户网站等官方平台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二)对报考者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恶意报考等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各类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银川市公安局2024年面向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一览表》
举报电话:0951-6915065/0951-6915122
银川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