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辅警岗位出现空缺,为补充加强公安工作力量,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青海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及相关招聘政策规定,现将玉树市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由玉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玉树市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应聘人员年龄18至35周岁之间(出生日期截止招聘公告发布第一日),净身高170CM以上;
5.玉树市户籍(落户日期截止招聘公告发布第一日),录用后无条件服从岗位分配;
6.应具备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在校证明和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无重大疾病及传染性疾病,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
8.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损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信息或者言论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过行政处罚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5.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月8日至1月12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
玉树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地址:玉树市公安局办公大楼四楼)
3.相关要求:
现场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由派出所开具的带照片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服役相关证件、加分证明佐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小二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4张,《玉树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表检查审查表》、《玉树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各一份。
注: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考生按照《玉树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表》要求,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进行体表检查,体表检查在玉树市公安局办公大楼1楼治安大队进行,检查中发现考生面部、身体、手臂等明显部位有纹身、身高不达标、身体有残疾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拟定于1月14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逾期或无故不领取准考证、无故不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3.答题要求。笔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字)答题。
笔试加分政策: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子女、在职公安民警、辅警、村警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在职村警笔试成绩加5分;
2.退役士兵(复转军人)、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专业毕业考生笔试成绩加3分;
3.文艺特长类考生具有考级证书或曾获得市级及以上各类(舞蹈、歌唱、篮球、足球等)特长文艺比赛奖项的笔试成绩加2分;
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得超过5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现场报名时提供退伍证(退役相关证件)、见义勇为、文艺特长考级证书或获得奖项等相关证明材料或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加分,逾期提交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体能测试、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1:3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若体能测试环节出现不合格者,名额出现空缺时,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参加由玉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树市公安局组织的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体能测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治考察环节,政治考察参照青海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和辅警政治考察相关规定执行。对因政治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时,按总成绩排名依次按照程序递补。
(六)公示、聘用
通过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环节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玉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树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平台(玉树市公安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来电或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匿名反映不予受理。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情况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报考人员一经聘用,试用期3个月,薪酬标准按照《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的通知》中基本工资标准执行,政府承担“五险”(不含个人部分)。
五、相关注意事项
(一)报考年龄、学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的第一日。
(二)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将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若达不到最低分数线,将取消下一个考录环节。
(三)总成绩并列的处理。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优先招聘。
(四)聘用期间,出现不能胜任工作、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随时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五)补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未进入体检、政审环节的考生将列入用人单位补录人员库。在下次招聘公告发布前,若出现辅警离职,将从补录人员库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经体检、政审合格后进行补录人员,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用人单位再次组织公开招聘辅警时,补录人员库自动失效。
(六)招聘辅警的岗位划分以聘用后实际工作岗位为准。
(七)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随时关注“玉树市人社局”、“玉树市公安”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或编印考试复习教材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与辅警招聘考试相关的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19897250543
监督电话:18809776977
报名地址:玉树市公安局四楼政工监督室
玉树市人社局考试中心:0976-8831641
附件:
1.玉树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表检查审查表
2.玉树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附件)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