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海玉树州事业单位招聘4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02 14:19:04 来源:人才引进网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经玉树州人民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玉树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其中:医疗卫生岗位21个,教师岗位16个,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8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程序、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玉树州2017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医疗卫生岗位21个;教师岗位16 个;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 8个。具体招聘岗位见《2017年玉树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高海拔艰苦地区工作的身体素质。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1981年5月2日后出生的);对报考市(县)乡事业单位管理岗和专技岗位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76年5月2日后出生的)。
5、面向全省招聘的岗位,需具有本省户籍(或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含特岗教师)和应由本省安置但未安置的退伍士兵;面向全州、本县招聘的岗位,需具有本州、本县户籍(或生源);在本州、县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含特岗教师)和应由本州、县安置但未安置的退伍士兵。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落户截至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前。
6、报考医师岗位的考生,未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及报考护士岗位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考生,须具备参加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
7、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无教师资格证的,聘用后两年内须取得相应学科中等职业技术专业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8、报考医疗卫生岗位、教师岗位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应当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聘用期限,合同期内参加此次招聘报名的,需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落款时间必须是2017年5月11日之前,之后开具的证明不予认可;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岗位。
9、医疗卫生和教师招聘的岗位中,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在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10、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进行招聘,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缩减拟招聘岗位数。如某个招聘岗位拟招聘1人,但只有1人或2人报名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2日9时—5月8日18时,缴费时间为:2017年5月2日9时—5月11日24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考生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
2、报名结束后,符合加分条件的汉族考生请于2017年5月 15日至17日,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加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玉树州人事考试中心(玉树州行政中心西楼1楼)进行现场加分条件审核登记,逾期未到现场加分审核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3、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学历证书以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复审。2017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学生证以及所在院校开据的所学专业和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证明材料。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内容、权重、时间和地点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参加统一的“综合应用能力”(分六类:综合管理类、自然科学专技类、社会科学专技类、中小学教师类、医疗卫生类、少数民族语言类)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共两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题。“综合应用能力”和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各占笔试成绩的50%。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60%和40%,医疗卫生岗位和其他事业单位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70%和3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
2、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6月3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按照应聘者报考岗位及招聘所需人数,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聘用。若遇考试总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时,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
4、对报考要求懂“康巴语”岗位的考生在面试前进行康巴语口语测试,在测试中出现的缺额或测试不合格者在该岗位的笔试总成绩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测试。
5、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采取讲(说)课的方式进行占面试成绩的40%。 医疗卫生岗位和其他事业单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占面试成绩的30%。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玉树州政府网另行通知。
四、加分政策
1、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笔试总成绩加5分。
2、对父母有一方在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报考本次招聘考试,经验证后在笔试总成绩中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
3、以上各项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计划聘用人员的体检、考察。体检、考察的标准和要求,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和玉树州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主动放弃或公示无异议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将影响今后参加全省、全州公务员的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名额空缺的,则从达到符合该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能递补一次)。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州人社局和州编办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严格实行聘用制度,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学历认定
1、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提交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资格。
2、进入面试前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若其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要提前联系毕业院校解决或直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网上学历认证。
3、招聘岗位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的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在高等院校所学的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的所需专业。
九、注意事项
1、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以下网站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 www.qhpta.com 、玉树州政府网 www.qhys.gov.cn。
2、招聘岗位专业(学科)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
附1:2017年玉树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点此链接查看)
玉树州人社局事业管理科 咨询电话:0976-8826922
玉树州人事考试中心 咨询电话:0976-7800695
玉树州教育局 咨询电话:0976-8826865
玉树州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咨询电话:0976—8832150
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