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聘10名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教学实践经验丰富,业绩突出,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三)现为普通中小学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职教师,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业务称号,包括特级教师、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德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教坛新星称号或相当层次称号之一;或取得县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比赛一、二等奖(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颁发,不含学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颁发的各类奖励证书)。以上证书、荣誉称号、奖励等取得时间须在 2024年8月19日之前;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具有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业务称号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具有国家级荣誉称号或业务称号的年龄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放宽;
(七)现工作单位和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2.因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曾被开除党籍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选聘计划与学科
本次共计划选聘10名教师。需符合本公告规定的选聘范围和选聘条件。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选聘程序
选聘按照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8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8月19日11:00—8月22日12︰00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http://hr.bzyiqian.com/binzhou),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所需提交的扫描件材料:
1.《2024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
2.《2024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优秀教师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3.应聘人员年度考核情况说明,须加盖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见附件4);
4.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见附件5);
5.应聘人员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6.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
7.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留学回国人员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8.应聘人员的业务称号或荣誉证书原件;
9.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与《报名表》同底版)。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8月19日11:00—8月22日12︰00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宣传和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8月19日11:00—8月2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http://hr.bzyiqian.com/binzhou),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务必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的相关通知公告。
(四)现场资格审查
初审通过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按资格审查实际通过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2024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报名表》和《2024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优秀教师诚信承诺书》原件;
②与《报名表》同底板的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③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留学回国人员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业务称号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应聘人员年度考核情况说明原件,须加盖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⑧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原件。
(五)考试
采取面试的方式。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30人的可直接进入面试,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0人无法一天完成面试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必要时可分组进行)。初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招聘单位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采取初试的,原则上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网站公告。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
(六)考察与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时先按1:1比例进行,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考察、体检工作由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宣传和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及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的残疾人应聘,不得以身体残疾为理由拒绝聘用。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因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实际情况,经审核同意,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bzkf.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区组织部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稳定性,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bzkf.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543-3162571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43-3260998 15054399221
监督电话:0543-3129596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教师领导小组
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