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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卫生类)招聘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8 09:45:58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卫生类)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性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快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陵城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开展2023年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卫生类)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性人才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报考专业技术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4日以后出生);报考专业技术中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4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应聘人员均须在2023年12月4日前取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现役军人;
 
  5、已在陵城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管理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6、报名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陵城区人社局门户网站
 
  http://www.dzlc.gov.cn/n31312550/n31312650/n31329020/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4日9:00—12月6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2月4日11:00—12月6日18:00
 
  报名人员登录陵城区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dzlc.gov.cn/n31312550/n31312650/n31329020/),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待审核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审核。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2月6日16:00)后,不能再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招聘单位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并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2月4日11:00—12月6日18:00
 
  网上报名后,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报名人员及时进行补充;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及时予以审核通过。网上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审核信息,提交、修改报名信息应在报名时间内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修改有关信息的,视为报名未通过。如有信息退回,应按照提示修改信息后再次提交,报名截止系统关闭尚未提交修改后信息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复审和考试
 
  (一)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员按照德州市陵城区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告通知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审查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未报送材料或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提供材料包括:
 
  1、《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须本人签字),《诚信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2、应聘人员须提交二代有效身份证、国家承认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3、在职人员需提交由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招聘部门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此次招聘001岗、002岗、003岗、004岗、005岗不设开考比例,以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为准,均可参加面试。006岗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比例的,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考试
 
  考试采用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
 
  面试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在德州市陵城区人社局网站另行发布。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考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德州市陵城区人社局网站公示。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五、考察体检
 
  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负责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进一步审查。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州市陵城区人社局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用人单位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人才奖励及服务期限
 
  (一)人才奖励
 
  根据陵城区人民医院人才招引政策相关规定,符合人才奖励政策的享受陵城区人民医院人才奖励政策(咨询电话:0534-8261812)。
 
  (二)服务期限
 
  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从聘用之日起计算。
 
  八、其他
 
  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引进工作全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指定任何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有关引进事项信息通过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监督:0534-8327886
 
  附件:2023年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卫生类)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性人才岗位表.xls
 
  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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