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夏津县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幼儿园教师队伍,促进我县幼教事业发展,满足公办幼儿园教学发展需求,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要求,夏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教师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相应教师资格(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除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均须于2024年7月16日前取得。
2024年应届毕业生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相应学段和学科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参加学校免试认定的若尚未发放,提供成绩合格的相关证明)报名,并签订容缺承诺书。必须于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限夏津户籍的岗位,本人须具有夏津县户籍或父母、夫妻一方具有夏津县户籍,取得户籍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16日;以夫妻一方户籍在夏津报考的应聘人员,结婚证登记日期截止到2024年7月16日。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已在夏津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一律不得应聘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7月。
二、招聘岗位
夏津县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夏津县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
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发布本次招聘的公告,统一组织报名、统一组织笔试;报名政策咨询、资格审核、面试等工作均由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笔试后,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招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组织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工作。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6日9:00— 7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7月16日11:00—7月19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www.xiajin.gov.cn/n31122149/n32338222/index.html,下同),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7月1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7月16日11:00—7月19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7月16日11:00—7月2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7月24日9:00—7月31日9:3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2024年夏津县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2024年夏津县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考试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在面试、考察及聘用等环节均需使用,因报名系统关闭服务后无法再打印,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含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幼儿教师专业知识。其中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占30%,幼儿教师专业知识占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4年7月31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一并公示。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资格审查
夏津县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教师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1:3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除《2024年夏津县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和《2024年夏津县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考试诚信承诺书》之外还包括:
1.应聘人员需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限夏津户籍报考的岗位请提供应聘人员户口本(索引页、目录页、户主页、本人页),以父母或夫妻一方户籍在夏津报考的应聘人员需另提供证明双方关系的材料。
3.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需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当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按要求向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未按面试公告要求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具体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或面试抽签前未到场的,视为自愿放弃。
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将网站公示。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一)考察
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心理素质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高分先选
应聘人员通过考察、体检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该岗位规定的具体招聘单位,高分先选过程中因弃权出现的岗位上的人员空缺,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暂缓体检的女性考察体检人选参加高分先选。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夏津县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请见附件1的咨询电话栏。关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通过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附件:
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