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编制周转池(2024年第一批)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德战略,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来德州创新创业,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德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编制周转池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德委人组发〔2022〕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德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编制周转池(以下简称“双创编制周转池”)(2024年第一批)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德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编制周转池(2024年第一批)引进高层次人才12名,聘期3年。具体引进岗位及要求见《德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编制周转池(2024年第一批)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研究方向、专业技术资格及其他条件;
(五)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一般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8月以后出生);根据《关于支持现代种业企业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试行)》(德委人组发〔2024〕2 号)规定,2024年度德州市现代种业企业引进急需紧缺科研人才,标准条件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以后出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1978年8月以后出生)。
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于2023年8月1日后引进的人才(以在我市缴纳社保为准)或者种业企业于2024年1月29日后引进的人才(以在我市缴纳社保为准)申请纳入德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编制周转池管理的,可以报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
(六)已在我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
(七)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八)与所报岗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名人员需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后发送至德州市科技金融产业融合促进研究院(以下简称“市科金产研究院”)邮箱(kjcyjy@dz.shandong.cn)和服务企业邮箱(附件1),并电话联系予以确认。(压缩包文件以“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命名)
1.《德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编制周转池(2024年第一批)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诚信承诺书》(附件3);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
4.学历学位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提交于规定时间内能够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6.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扫描件;
7.在职人员报名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介绍信,也可在考察前提供。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市科金产研究院会同服务企业共同完成。
已提交报名材料的,由市科金产研究院会同服务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报名人员是否具备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测试环节;审核不合格的人员,由市科金产研究院负责解释说明。
(三)考察测试
按照“成熟一批,测试一批”的原则,根据引进条件及岗位要求,市科金产研究院会同服务企业采用面谈、考核、专业能力测试、专家评议等灵活形式对应聘人员岗位履职能力进行考察测试。每个岗位的考察测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将在“人才德州网”、市人社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同时,关闭该岗位的报名通道。
对学历、职称、年龄等不符合引进岗位要求,但确属急需紧缺、特别优秀的人才,由服务企业和市科金产研究院提出申请,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共同研究同意后,可执行后续引进程序。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察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根据同岗位人员考察测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市科金产研究院会同服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其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引进手续。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人才德州网”、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市科金产研究院凭《备案通知书》为人才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保障
(一)市级事业编制。人才在企业服务期间,使用市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编制,由市委编办纳入“双创编制周转池”专户管理。
(二)事业工资社保。市科金产研究院将人才聘用至相应科研岗位,执行相应工资待遇,缴纳社会保险。
(三)企业待遇报酬。服务企业与市科金产研究院、人才签订“三方协议”,服务企业按照“三方协议”规定,保障人才相应的报酬、奖励等待遇落实。
(四)市级人才政策。按照德州市人才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享受事业单位人才生活补贴、安家补贴、服务保障等相关待遇。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科金产研究院商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市科金产研究院联系电话:0534-2305026;
监督电话:0534-2687084。
附件:
德州市科技金融产业融合促进研究院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