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旅游学校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2024年高层人才引进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等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6月。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2人,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管理。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济南旅游学校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5日9:00—16:00。
报名地点:济南旅游学校师范校区一号楼组织人事部。
(二)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②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等证书;④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且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养老保险材料须一致;⑤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⑦电子版2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⑧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我校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证明模板见(附件3)。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我校选派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通过邮箱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上述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结束后,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四、考试
根据岗位的特点,考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百分制计算成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技能、综合分析、应变、沟通、表达等能力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理论素养。
面试时间在学校网站(http://jnszz.jinan.cn/)另行公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试成绩、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济南旅游学校网站公布。对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考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考试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在合格分数线上,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旅游学校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济南旅游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一)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复审(有工作单位,且现场资格审核时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我院将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1-55815803
监督电话:济南旅游学校纪委办公室电话 0531-55815868
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监督电话 0531-51708052
附件:
济南旅游学校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