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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菏泽郓城县妇幼保健院引进急需紧缺人才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1 09:48:31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4年郓城县妇幼保健院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人才梯队建设,优化人才梯队结构,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郓城县妇幼保健院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四)凡具有资格准入要求的,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其他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备案制管理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引进计划及岗位
 
  计划引进:7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郓城县妇幼保健院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根据报名情况,对无人报考的岗位调整招聘计划。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7月21日
 
  上午08:30—11:30 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郓城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郓城县廪丘路中段)
 
  (二)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核材料,资格审查工作由郓城县妇幼保健院招聘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以下相关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2、执业医师证书、中级资格证;
 
  3、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5、在职工作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2024年郓城县妇幼保健院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插入近期电子照片)。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其中1、2、3项还需要提供复印件。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报名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四、考试
 
  1、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郓城县妇幼保健院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方式和面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确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员入职审核工作的通知》(菏人社〔2021〕14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郓城县妇幼保健院招聘领导小组在郓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y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郓城县妇幼保健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服务年限的,不得应聘其他单位,不得办理调动手续,不得辞职。对聘用人员依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菏办发[2016]5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七、其他
 
  本次郓城县妇幼保健院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郓城县妇幼保健院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期间的公告、公示等事项均在郓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yc.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以免影响报考。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0-6520199(郓城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附件1:2024年郓城县妇幼保健院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docx
 
  附件2:2024年郓城县妇幼保健院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x
 
  郓城县妇幼保健院招聘领导小组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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