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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宁鱼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选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9-23 08:53:42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09月23日讯:根据鱼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化工园区人才需求及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鱼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的证明材料,最迟于现场报名结束之前出具并提供。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鱼台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10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报名地点:鱼台经济开发区二楼东会议室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2023年鱼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4)各1份;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5);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选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选聘单位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选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等环节,均由选聘单位现场进行。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选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相应取消或核减选聘人数。应聘人员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或核减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0月15日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选聘单位根据岗位选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参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选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由选聘单位组织实施,工作方案于面试前在鱼台县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选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选聘计划和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考察体检工作由选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选聘单位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选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程序由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纳入人员控制数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其岗位、档案、薪酬待遇、保险等按照开发区人员控制数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4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选聘计划及选聘岗位

  具体计划、选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5。

  七、其他

  1.此次选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也将在鱼台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附件:

  附件1.2023年鱼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3年鱼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附件3.2023年鱼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4.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信.doc

  鱼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山东鱼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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