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招聘博士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2 23:04:10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04月22日讯: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是集临床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卫生应急为一体的新型公立医院。作为山东大学附属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山东大学附属公共卫生临床学院,山东省感染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山东省肝病诊疗中心,山东省肺小结节诊疗中心,承担着山东大学本、硕、博等临床教学任务,是山东大学博士及硕士学位授予点,国家区域医学中心创建单位,在青岛、菏泽设有分中心。中心现有蟠龙山、历山和鲍山三个院区,开放床位1800张,二期工程投入使用后,床位达3000张。中心在结核病、肝病、呼吸、胸外、内镜诊疗、介入治疗等方面技术先进,特色突出,着力打造心脏、修复重建、重症医学、骨科、肿瘤、影像等12个特色诊疗中心。建立了以院士工作站为高地的整合医学转化平台,突出产业整合转化功能,引进科学家团队,培养高层次人才,打造公卫科研人才高地,建设研究型医院。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按照《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6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博士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执业资质及其他基本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2022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10月31日前取得规定的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国外毕业生需拿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拟录取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前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sdgwlc.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
本次博士招聘的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中心将不定期在官方网站通报招聘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
(2)报名方式
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
报名材料包括:
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应聘岗位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须同时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②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并应于考察环节提供学位认证。
③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④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4),附件2、附件3和附件4均需提交原件。
所有材料扫描件和附件4(EXCEL版)按上述顺序放入以“博士+报名岗位+毕业院校+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sgglczxrsc@163.com,应聘人员须保证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高级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招聘岗位为单位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以中心网站公布为准,不再通知本人,请关注中心网站。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心成立考察专家组,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考察采取组织函询、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资格复查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由中心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经中心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优秀人才,可给与一次性生活补助、科研经费。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0531-67605709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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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