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为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公益一类副厅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包含搭建合作平台推动健康医疗新技术应用,承担健康医疗大数据技术支撑、安全保障、人才培养,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委托承担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的运行管理任务等。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人,均为中级岗位,具体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4年4月。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山东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nahdata.cn/)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将所有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sdjksgzxzp@126.com,每份文档均以“姓名+文档内容”命名,邮件主题栏为“2024公开招聘-应聘岗位-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本简章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中心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报名材料:
(1)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PDF格式)扫描件;
(2)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外语等级证书及本人的发表论文、科研成果、获奖等材料;
(4)有专业方向要求的,提供由培养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由学校主管研究生教育部门加盖公章);
(5)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6)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按上述顺序压缩文件包,以“2024公开招聘-应聘岗位-姓名”命名。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在山东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网站公布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密切关注中心网站。未在规定日期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对报名符合条件岗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按招聘岗位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创新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中心网站公布为准,请关注中心网站。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sjkw.shandong.gov.cn/)和山东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nahdata.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及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谭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768207、0531-82768218
监督电话:0531-82768255
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玉函路75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山东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