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威海日报社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8 09:44:02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02月18日讯:一、单位基本情况
威海日报社为公益二类事业法人,与威海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实行采编与经营分开管理、一体化运营的管理模式,旗下拥有以威海日报、威海晚报、“Hi威海”新闻客户端等为主体的“两报一网一端两微”全媒体矩阵。按照威海报业改革方案,日报社事业身份人员的编制、人事关系和职务职级保留在日报社,实行档案管理,并按规定做好考核、晋升等工作,相关手续、资料等及时存入档案,以此作为事业身份人员晋升、交流、调整档案工资和办理退休等的依据。工作岗位由报业传媒集团按程序聘用并按企业标准领取薪酬。在职时应缴纳的应由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由报业传媒集团按事业单位标准缴纳。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威海日报社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岗位条件和要求,见《2023年威海日报社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条件;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2月21日。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与省属事业单位使用同一报名系统,考生在报名系统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允许再次修改报考岗位。
(一)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在《岗位计划表》中查询。
(二)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威海新闻网网站,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2月2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报名人员提交信息2小时后招聘单位方可进行初审。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四)网上查询和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3年威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3年2月26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同时拨打电话0631-5817769确认。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应聘人员减免申请提交后,请于2023年2月27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应聘状态。减免申请通过后,个人应聘状态将显示为“完成”。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五)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予以公布。
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计划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六)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现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招聘单位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报名登记表》(内含《诚信承诺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予以公布。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聘人员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其他相关资格证书,须在2023年2月21日之前取得。
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前提供。
3.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年限均截止到2023年2月21日。
4.招聘单位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一)笔试
综合类岗位笔试,采取与山东省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笔试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同步进行。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11:30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和面试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按照有关规定,面试费用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公布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退役军人、随军家属等人员优先,其他人员加试确定人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考察体检名单公布后,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考察和体检
威海日报社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参考国家、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撰写考察材料,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威海日报社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招聘岗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受聘人员执行威海日报社同类人员人事管理制度,工作岗位由报业传媒集团按程序聘用并按企业标准领取薪酬。在职时应缴纳的应由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由报业传媒集团按事业单位标准缴纳。
八、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发布。
九、其他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岗位计划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录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了解招聘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威海新闻网(https://www.whnews.cn/)首页“威海日报社公开招聘”
威海日报社咨询电话:0631-581776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631-5205361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附件:2023年威海日报社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威海日报社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