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枣庄市薛城公证处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3-06 16:42:36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03月06日讯: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公证员助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枣庄市薛城公证处公证员助理3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3、语言沟通能力突出,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甘于奉献的工作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年龄40周岁以下(在1982年3月5日以后出生);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可放宽到专科)。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均须于发布公告之日前取得;
6、工作认真细心,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打字迅速准确;
7、具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须于发布公告之日前取得;
8、不予录用情形:(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3)曾因违纪违规被其他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上访、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6)已有公益性岗位等其他劳动合同的;(7)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8)其他不适合从事公证工作的。
三、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9:00-2023年3月24日17:00。
2、报名地点:薛城民生集团105室(薛城区永福北路175号民生集团)
3、报名需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初审合格后现场填写);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在报名资格初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审核);
(5)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6)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由工作人员审查,同时提交报名登记表原件及报名审查资料复印件留存备查。应聘人员须本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他人。
报名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缴费不予退费。审查通过后的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试费40元。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招录职数的,按实有人数参加考试,因报名达不到招录计划而造成的空缺相应核减招录计划。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准考证打印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笔试等有关事项,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逾期不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考一科,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在“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缴费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谈吐举止、专业知识等方面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录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最后一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一)考察
考察根据招录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枣庄市薛城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实的,不予录用。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管理
本次聘用人员属于劳务派遣性质,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由枣庄市薛城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枣庄市薛城公证处工作。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八、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月应发工资不低于以下标准:2700元/月+绩效工资(包含个人部分的社保和公积金),试用期间无绩效工资按2400元/月(包含个人部分的社保和公积金)执行,并按照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缴纳四险一金。
九、其他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受相关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予以回避。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被录用后发现弄虚作假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在招录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录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632-4471009
监督投诉电话:0632-4426109
枣庄市薛城公证处
枣庄市薛城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