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山东 > 淄博

2022年淄博市临淄区卫生健康系统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招聘(第二批)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3 22:14:19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11月23日讯: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临淄区卫生健康系统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招聘(第二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其中急需岗位适当放宽至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的学位、学历、专业、资格等具体要求。

  4.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工作期间成绩突出,综合评价良好以上。

  6.应聘初级岗位,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以身份证记载为准。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情形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三、相关政策及待遇

  由招聘用人单位负责解答,考生可拨打报考单位的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四、招聘岗位及有关说明

  (一)招聘岗位

  招聘要求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学历学位等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应有对应关系。招聘专业的审核一般按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符合教育部新旧专业对照关系的,该专业毕业生也可应聘。

  2.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11月30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2年11月30日。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的岗位。其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用人单位认定。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11月30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

  五、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并签约,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8:00至2022年12月3日17:00。

  审核时间:2022年12月1日8:00至2022年12月3日17:00。

  (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发送到招聘用人单位电子邮箱进行报名。所需材料要按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其他材料(本人签字的应聘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按顺序扫描合并至一个PDF文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发送。压缩包及邮件均需命名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姓名”。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信息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注意及时查看网站信息,并保持联络畅通。

  3.报名需提交的电子材料

  (1)身份证原件(扫描PDF版)、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扫描PDF版)及其他相应执业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已通过考试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的,可提供从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s://www.21wecan.com/)查询并获取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专业理论考核合格成绩(扫描PDF版)。

  (2)学历、学位有关材料,具体包括:

  符合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未注明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的,或岗位要求具体专业、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报名时还需说明具体专业、方向,待资格审查时提交相关说明材料。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4)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招聘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说明(附件3)或解聘材料;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说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说明或解聘材料。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交。

  4.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由招聘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明确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

  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与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报名、初审结束后,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二)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具体要求及形式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面试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岗位匹配度等进行测评。具体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四)考察、体检与公示

  1.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首次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未按要求提交同意应聘说明或解聘材料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评价。必要时可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单位),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单位工作业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结合档案和有关资料再次核实考察人选有关信息的真实性。

  考察组需对考察人选做出全面、详实、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报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2.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察人选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新聘用人员。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最低服务期为5年。

  六、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七、疫情防控要求

  招聘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省市区有关部门适时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落实。请考生应自报名初审通过之日起,提前全面了解并严格遵守考场所在地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出行防疫政策,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等,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填写附件4。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临淄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0533-7181093

  临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0533-7198020

  临淄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办公室0533-7858810

  淄博市市立医院人事科0533-7162878

  临淄区妇幼保健院(齐都医院)办公室0533-7328008

  临淄区中医医院医务科0533-7114272

  临淄区口腔医院办公室0533-7176738

  报名邮箱:

  临淄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lzqwjjgkzp2022@zb.shandong.cn

  临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linzqjkzx@zb.shandong.cn

  临淄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lzwsjdsbgs@126.com

  淄博市市立医院:lzqrmyyzhaopin@163.com

  临淄区妇幼保健院(齐都医院):qdyyzhaopin@126.com

  临淄区中医医院:lzzyywk@126.com

  临淄区口腔医院:lzqkqyybgs@163.com

  监督电话: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0533-7181093

  临淄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533-7176761

  公告网址:

  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

  点击查看>>>

  2022年临淄区卫生健康系统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招聘(第二批)岗位一览表

  2022年临淄区卫生健康系统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招聘(第二批)报名表

  同意应聘说明(式样)

  考试人员健康筛查信息采集表、自我健康监测记录表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22日

关注公众号,每天推送最新人才引进招聘信息
人才引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