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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淄博桓台县融媒体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6 09:38:06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06月06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桓台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分类及组织形式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本次招聘岗位为桓台县融媒体中心播音主持(女主播)、新闻采编,测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15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等要求。

  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时限要求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时限要求: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3年6月15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时限可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2个月。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并于2023年毕业的学生。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视同。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3年6月15日。

  (五)适应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六)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七)不能应聘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桓台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

  四、报名

  报名网址:桓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ntai.gov.cn/col/col13545/index.html)。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5日9:00—6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15日9:00—6月17日17:00

  初审时间:2023年6月15日9:00—6月17日17:00

  注意:本次考试报名阶段暂不缴费。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6月17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填写报名信息时,个人简介须填写高中及以后的学习、工作情况。家庭主要成员情况须填写直系血亲、配偶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相关信息均在桓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ntai.gov.cn/col/col13545/index.html)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考生也可关注“桓台人社”微信公众号(huantairenshe)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桓台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安排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提供咨询服务。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

  五、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向桓台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在职人员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一般应在资格审查阶段提供。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确有困难的,经桓台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供,时间截点为考察公告限定的考察截止时间。

  (二)初试及专业技能测试

  根据岗位特点,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以专业技能测试公告为准。

  专业技能测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方式及时间见专业技能测试公告。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其中新闻采编岗位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现场采访、录制、后期制作成片的方式组织,播音主持岗位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现场上镜播音的方式组织。具体组织形式以专业技能测试公告为准。

  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1:10时,可视情况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0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技能测试范围人员。初试工作由桓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确定并发布通知,初试具体形式及相关要求以初试公告为准。

  (三)成绩计算与排名

  初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专业技能测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安排初试的则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初试成绩仍相同或未组织初试的,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初试成绩仅作为入围专业技能测试的依据,不计入考试成绩。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专业技能测试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未按要求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材料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审核。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桓台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以要求重新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桓台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事业单位凭此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本次招聘规定最低服务年限五年,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材料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共桓台县委组织部、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桓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33-8182713

  中共桓台县委组织部干部科0533-8162399

  监督电话:

  桓台县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533-8229105

  公告网址:

  桓台县人民政府:(http://www.huantai.gov.cn/col/col13545/index.html)

  桓台人社微信公众号:

  附件:2023年桓台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中共桓台县委组织部

  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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