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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淄博高青县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审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2 17:46:44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4年度高青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2024年度高青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现将2024年度高青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A1、A2类岗位应聘人员,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以取消、核减后为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A3类岗位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首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弃权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
 
  2、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首批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4月16日(周二)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地点:高青县人力资源市场(高青县城高苑东路9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东邻)。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应聘人员,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应聘人员可在4月17日(周三)上午11:00前到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02室(高青县城高苑东路9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东邻)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交的视为弃权。
 
  (二)递补资格审查
 
  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根据资格审查结果,适时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取消资格人员名单及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组织递补资格审查工作。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时间:2024年4月19日(周五)上午9:00—11:00。
 
  地点: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02室(高青县城高苑东路9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东邻)。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应聘人员,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应聘人员,可在4月20日(周六)上午10:00前在同一地点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交的视为弃权。
 
  3、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需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各一份,可登陆原报名入口进行打印。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丢失的可提交临时身份证)。其中,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具体包括:
 
  ①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
 
  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应聘人员学历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类)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说明。
 
  招聘岗位要求具体方向、应聘人员学历证书上未注明的,还需提交能体现具体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成绩单、学校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等相关材料之一。
 
  ②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
 
  (5)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同时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其他证明材料;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及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承诺。
 
  (6)高级技校及技师学院毕业生还需提交与学历、专业相符的高级工或预备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7)应聘“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户口簿、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退伍证、处分材料及档案考核材料,具体包括:
 
  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须提交立功奖章、立功受奖证书、立功受奖通知书、喜报。获优秀士兵(优秀士官、优秀义务兵)奖励的,须提交奖章、立功受奖证书、喜报。因战因公被评为五至八级残疾等级的,须提交残疾军人证。边远艰苦地区服役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需提交师级以上机关对边远艰苦地区类别及级别、服役地、服役起止时间的证明材料。
 
  (8)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交以下工作经历相关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以此计算工作时间:
 
  ①与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②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及退伍证。
 
  ③公务员登记表或招录手续之一。
 
  ④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登记表或招聘录用手续之一。
 
  招聘岗位要求的从事具体岗位(专业)工作情况在上述材料中无法体现的,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原件一份。
 
  (9)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需同时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
 
  其中,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说明(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确有困难的,经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为提高审查效率,以上所需材料请务必按上述顺序提前整理好。
 
  4、其他事宜
 
  (1)资格审查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资格审查原则上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实因故本人不能前来的可委托他人按规定时间前来代替资格审查,责任由委托人自负。受委托人除须提交委托人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交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书写在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内容包括受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委托人签名、日期等内容)一份。
 
  (3)放弃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出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的空白处注明姓名、报考单位、岗位代码、放弃原因、联系电话、日期等内容(本人手写),于资格审查之前将材料扫描或拍照后发至邮箱:gqxrsjsyk@zb.shandong.cn,也可送至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表彰奖励科(A02房间)。
 
  (4)面试具体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4年度高青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3-6967130
 
  附件1:2024年度高青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首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xlsx
 
  附件2:同意应聘证明(式样).doc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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