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高层次人才长期招聘公告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淄博市职业院校专任教师考察招聘实施办法(试行)》和《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结合学校人员需求实际,2024年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长期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由淄博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始终坚持面向山东、面向小学、面向幼儿园,培养培训小学全科教师和高素质幼儿教师,逐步形成小学教育专业“综合培养、分科主修、全程实践、一专多能”和学前教育专业“综合培养、学有专长、全程实践、注重能力”的人才培养模式;兼顾非师范类教育,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应用型人才。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140.82亩,校舍总建筑面积24.9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4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03万册,电子图书138万册,各类电子文献数据库15个。学校现设有10个教学院系,26个招生专业;现有教职工705人,其中专任教师560人。
二、高层次人才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
(五)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六)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情形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七)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三、有关说明
有专业要求的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条件须具有对应关系。
专业的审核一般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留学回国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学校认定。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五、招聘时间及形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报名人员须提供《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高层次人才长期招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要求的荣誉证书扫描件,教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打包发送至学校招聘邮箱:zbszzp@163.com。
(特别注意:报名后,我校会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电话联系,不会通过邮件方式回复。若应聘人员邮箱收到与招聘有关的二维码或链接,均非学校行为,请不要扫描或登录。)
采取“随报随审”的方式。学校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结合提交的各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招聘形式
对全职招聘的A类、B类高层次人才采用综合考察方式引进。对柔性引进的A类、B类高层次人才,根据柔性引进人才的聘期及具体岗位任务,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引进。
C、D、E类高层次人才采用面试或面谈方式引进。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岗位匹配度等进行测评。面试执行回避制度,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形,实行回避。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按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六、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具体人员名单和考察体检要求在学校官网公布。
(一)考察
根据岗位条件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形式,对考察人员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政治素质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同时,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
另外,要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未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须要求有关应聘人员重新体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3-3821016联系人:石老师
招聘邮箱:zbszzp@163.com
邮编:255130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康城西路399号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