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上海闵行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启事【社区】
发布时间:2018-11-27 11:47:25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18下半年上海闵行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启事【社区】
2018年11月27日讯:按照《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沪委发〔2014〕14号)、《上海市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办法(试行)》(沪委办发〔2014〕47号)、《关于建设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实施意见》(沪民基发〔2016〕2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建设职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具有本市户籍,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3月1日(含)后出生),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1日(含)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3、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良好的品行、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二、招聘岗位、人数、职位要求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岗位要求和条件,详见《2018下半年闵行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
三、报名办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3日10:00至12月7日16: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自行登录招聘管理系统(http://www.ecloudexam.com)填报个人信息,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相应岗位并承诺签名。
经网上初审通过后考生自行打印报名表并准备报名所需材料(详见(三)、报名所需材料),于12月3日至12月8日(每天9:00-16:00)前报送至所报考的街镇、莘庄工业区、工汇服务中心。(附: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工汇服务中心材料受理点)
纸质材料审核合格的考生可于12月18日10:00起登录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报名实行个人承诺负责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三)、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一份
2、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两面)一张
3、个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首页和个人页)
4、个人学历证件原件、复印件
5、个人获得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
四、考试方法
(一)笔试
笔试内容:《综合素质能力测验》
【笔试资料】2018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18年12月22日(下午13:00-15:00),具体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组织面试。面试工作由各单位负责开展,面试事宜由各单位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五、其它事宜
经笔试、面试后,按笔试40%、面试60%的占比确定总成绩并按照拟录取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经体检、考察后,由各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闵行区建设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试行细则》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各街镇、莘庄工业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受理点
序号 |
受理点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颛桥镇 |
联农路297号(颛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大厅西侧窗口) |
张老师 |
51987090*1027 |
2 |
吴泾镇 |
宝秀路555号1号楼304室(吴泾镇社区党建服务中心) |
汤老师 |
54306982 |
3 |
马桥镇 |
银春路2016号(工商办证大厅) |
孙老师 王老师 |
64090099*1027 102854439782
|
4 |
莘庄镇 |
莘西南路158号1号楼215室 |
盛老师 |
52965055 |
5 |
华漕镇 |
平乐路25号416室(华漕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
侯老师 朱老师 |
52260118 |
6 |
梅陇镇 |
莘朱路1925号南楼311室 |
丁老师 |
54399780 |
7 |
虹桥镇 |
合川路2885号B栋221室 |
徐老师 许老师 |
64658822 *2272/2268 |
8 |
江川路街道 |
鹤庆路398号216室 |
顾老师 宋老师 |
64628638 |
9 |
古美街道 |
古龙路1139号(近龙茗路)古美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02室 |
汤老师 陆老师 |
54163600*610/615 |
10 |
浦锦街道 |
浦星公路800号(近江桦路)浦锦街道办事处 109室 |
顾老师 杜老师 |
34783036 34783090 |
11 |
莘庄工业区 |
春光路710号203室 |
刘老师 |
34906181 |
12 |
七宝镇 |
吴宝路8号2号楼208室 |
丁老师 |
64781307 |
13 |
浦江镇 |
联航路1515号1318室 |
谈老师 潘老师 |
54336069 |
14 |
新虹街道 |
宁虹路1122号(新虹街道社区党建服务中心) |
赵老师 |
62205739 |
15 |
闵行工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闵行工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闵行工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闵行工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闵行区莘建路300号三楼318办公室 |
丁老师 |
33883305 |
浦江镇人民政府
吴泾镇人民政府
马桥镇人民政府
颛桥镇人民政府
梅陇镇人民政府
莘庄镇人民政府
七宝镇人民政府
虹桥镇人民政府
华漕镇人民政府
江川路街道
古美街道
新虹街道
浦锦街道
莘庄工业区
闵行工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018年11月15日
上海闵行区建设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试行细则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印发的《上海市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办法(试行)》(沪委办发〔2014〕47号)、《关于建设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5〕22号)和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建设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民基发〔2015〕7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指导意见(试行)》(沪人社综〔2015〕108号)等有关规定,推进闵行区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闵行区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工作方案》(闵委办发〔2015〕6号)要求,制定本试行细则。
一、社区工作者的范围
社区工作者定义为,在本区居民区和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以下简称“各街镇”)公共事务岗位直接从事社区服务和管理,由各街镇承担全部经费保障和统一管理使用的就业年龄段全日制工作人员。
社区工作者范围包括:1.居民区就业年龄段的全日制工作人员,包括居民区党组织成员(居民区党组织书记除外)(副书记以下,含主持工作)、居委会成员、未进“两委”班子的条线专职工作人员(协管员队伍除外);2.各街镇所属“中心”:①街镇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②社区文化活动中心、③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④社区党建服务中心、⑤社区综治中心、⑥经济管理中心、⑦农技中心的就业年龄段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窗口受理人员(含电话受理员);3.各街镇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包括镇管社区“两委一中心”行政事业编制外的就业年龄段工作人员等。
二、社区工作者的配备
(一)分类确定额度
社区工作者配备人数根据社区面积、人口数量、管理幅度、居民区规模和工作需要核定。实施总量调控,对不同类别的社区工作者分类确定,加强额度管理。拟定额度总数为5344人,其中居民区3396人,街镇所属“中心”1948人。
具体额度分配方案如下:
1.每个居民区一般配备4-9名社区工作者,超过2000户的居民区,每多400户可增配1名社区工作者。各街镇根据分配标准,统筹考虑,提出各居民区人员额度分配方案,报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确定。
2.对各街镇中心,根据中心窗口业务受理量和人口规模,合理确定社区工作者额度(详见附件《闵行区各街镇所属“中心”的额度分配方案》)。
3.各居民区聘用退休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聘用岗位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退休返聘人员数量将占居民区总额度。各街镇中心不允许使用退休返聘人员。
(二)分步有序实施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分步有序抓好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2015年底前,先行纳入范围为:居民区就业年龄段全日制工作人员;街镇所属“中心”的聘用人员;街镇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即指上述社区工作者范围)。
职能部门下派社区的专职工作人员,在梳理整合并与职能部门脱离直接管理关系,转由街镇统一管理使用后,分批认定、逐步纳入。
对于其他社区基层队伍,各街镇要加强清理规范,完善管理制度,鼓励采取市场化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高人力资源社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