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杨陵区高级中学公开招聘公费师范生和研究生学历教师公告
为满足杨陵区基础教育发展的人才需求,缓解教师结构性短缺的问题,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费师范生和研究生学历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杨陵区高级中学简介
杨陵区高级中学位于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杨凌示范区,区属公办高中,陕西省示范化学校。学校始建于1956年,68年来共培养两万余名优秀毕业生,更有清北精英、两院院士等卓越人才,为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
学校先后获得“陕西省示范化学校”“陕西省基础教育科研项目学校”“陕西省科研兴校明星学校”等荣誉称号。2015年--2020年连续六年被示范区教育局评为“高考质量提升先进单位”,2020年被陕西省教育厅评为“陕西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
二、招聘计划
语文2人、数学3人、英语2人、物理2人、化学2人、生物1人、政治1人、地理1人,历史1人。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公费师范生: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的公费师范生。
2.研究生学历教师:2023届、2024届毕业的师范类、综合类大学师范类专业或双一流大学相近专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24日至2006年7月2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公费师范生)或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研究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杨凌人事人才网(https://www.ylrsrc.net/)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1391565621@qq.com),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8月2日。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和《2024年下半年杨陵区高级中学公开招聘公费师范生和研究生学历教师报名表》。以上材料均扫描成PDF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文件名称、邮件主题统一采用:应聘学科+姓名+联系方式)。
4.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由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杨陵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面试
本次招聘不设置笔试,只进行面试。面试采取微型课+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公布面试人员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心理测评和体检
心理测评和体检工作由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心理测评和体检人员。
心理测评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是否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心理测评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心理测评和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心理测评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心理测评和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经研究,可以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心理测评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心理测评和体检时间、地点以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
由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对心理测评和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意识形态、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经研究,可以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进行心理测评和体检。对心理测评和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面试、心理测评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在杨陵区高级中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它单位工作或参加其它单位招聘(考)。
五、注意事项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网上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2.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杨凌人事人才网发布的信息,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六、联系方式
倪老师:13709263393 王老师:18821637095
办公电话:029-87012328
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杨陵区教育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