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推进商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决定招聘85名高层次教育人才和公费师范生到全市普通高中和职业中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85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师71名,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14名。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类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应、往届公费师范生。
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国(境)外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心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四)具有招聘引进学校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五)具有招聘引进要求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它条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六)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高等院校毕业生,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须为师范教育类专业。
2.年龄条件。应往届公费师范生和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1988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以下。
3.素养条件。政治素质高,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及不良就业记录。
4.不得参加招聘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引进。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近年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有违规违纪行为,在禁考期内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商洛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5.优先条件。
公费师范生不限制专业和申报岗位,优先聘用。
面试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本科阶段为师范教育类专业的研究生优先。
三、政策待遇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商洛人才工作的具体措施》(商字〔2023〕10号)规定,商洛市高层次人才主要享受以下待遇:
1.单位事业编制;
2.享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和相关人才政策待遇。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11月30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按照自身情况和意愿从人才招聘岗位需求中自主选取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发布的岗位条件及要求报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上午8:00—12:00。
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203室。
报名提交资料:①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②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含本科及研究生学历),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如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s://www.cscse.edu.cn打印);③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就业生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协议书;④非商洛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所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⑤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需提供原件,未取得教师资格人员提供个人承诺书(附件3);⑥商洛市2024年高层次教育人才及公费师范生招聘报名表(附件2)。
2.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持报名资料进行现场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发布人才招聘岗位专业需求是否一致。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进行面谈,面谈合格者,可进入到面试环节。
(二)面试(12月1日)
1.面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上林体育馆北上林面试间。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讲微课方式进行,备课时间为30分钟,讲课时间为1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根据成绩高低确定拟录用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未达到者不予录用。
3.面试组织:面试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择优录用。
(三)确定拟聘人选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面试后确定拟聘人选,签订就业协议,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名单在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市教育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果合格人员,在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正式聘用
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取得岗位要求资格证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市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集中办理聘用手续。市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向拟聘用人员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此通知书到有关部门报到,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
根据《陕西省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细则》,公费师范生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根据商洛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商洛人才工作的具体措施》,新聘用的商洛市高层次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人员和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纪律与监督
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单位。
六、重要提示
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联系方式:
商洛市人社局:0914-2335508,商洛市教育局:0914-2317722。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洛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