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晋城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7人)
发布时间:2021-08-11 10:49:26 来源:人才引进网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1年08月11日讯: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17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晋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人数及岗位具体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13家主管部门,招聘37名工作人员。其中:
1、中共晋城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2名;
2、中共晋城市委老干部局1名;
3、共青团晋城市委员会4名;
4、晋城市妇女联合会2名;
5、晋城市商务局2名;
6、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4名;
7、晋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1名;
8、晋城市投资促进中心1名;
9、晋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10名;
10、晋城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1名;
11、晋城市扶贫开发中心6名;
12、晋城市档案馆2名;
13、晋城市邮政管理局1名。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晋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应往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0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门岗位条件: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用于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2021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不能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公开招聘笔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jcgov.gov.cn)或者“晋来办APP”事业单位网上报名专栏。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1年8月16日9:00至8月20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或“晋来办APP”,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可能无法上传)。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学位要求为填报学历所获得的相应学位)。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报名期间,可登陆报名网站实时查看各岗位报名情况。请报考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和缴费有关事宜。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8月16日9:00至8月21日12:00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部门(单位)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或“晋来办APP”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8月20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2021年8月16日9:00至8月21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晋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不需要网上缴费,2021年8月17日9:00至8月20日17:00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室现场办理考试费减免。
(5)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6)改报岗位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8月25日9:00至12:00登录报名网站或“晋来办APP”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9:00至15: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21年8月25日9:00至17: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7)补报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及应届毕业生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将其转入一般性岗位。这些岗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补报名,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9:00至12:00,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9:00至15:00,缴费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24:00前。网上报名期间已完成报名的不得参加补报名。
转入一般性岗位被核减、取消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补报名之后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改报,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3.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知将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拨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内容要求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判断推理、山西省省情等。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末位2名及以上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证(未要求学位证的除外)、身份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个人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报名表、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合格证书或登陆晋城市人社局官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具体组织、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布。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根据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疫情防控
此次招聘疫情防控工作应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及市疫情防控办公室的指导下进行,制定周密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要求考务人员及所有考生做好考前14天体温监测工作,合理规划行程,认真阅读《晋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并填写《晋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防疫承诺》。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还须提供考前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为了加强监督巡视力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巡视组,对笔试、面试各环节全程进行巡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在以下网站进行发布: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jcgov.gov.cn)、晋城人才网(www.jcrcw.com)及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公开招聘考试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晋城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0356-2566028
中共晋城市委老干部局:0356-2198247
共青团晋城市委员会:0356-2198830
晋城市妇女联合会:0356-2121013
晋城市商务局:0356-2056755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0356-2051077/2050727
晋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0356-2024855
晋城市投资促进中心:0356-2020513
晋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0356-2217696
晋城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0356-6996220
晋城市扶贫开发中心:0356-6995628
晋城市档案馆:0356-8981036
晋城市邮政管理局:0356-2218996
晋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356-2199482
晋城市纪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监察室):0356-219940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招聘有关工作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等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均在原发布公告招聘网站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公开招聘各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考生主动放弃。
3、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招聘公告中未涉及到上级文件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公告解释权归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点击下载>>>
1:2021年晋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2021年晋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doc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