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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西吕梁市公立医院校园招聘37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8 14:10:11 来源:人才引进网

  吕梁市2024年度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吕梁市公立医院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政策规定,现将吕梁市2024年度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公告如下。
 
  一、校园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
 
  二、校园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校园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校园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七)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八)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九)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作为引进对象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不能报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校园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吕梁市2024年度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岗位370个,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吕梁市2024年度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校园招聘方式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确定引进人选。
 
  六、校园招聘程序
 
  在山西省人社厅官网、吕梁人事人才网、山西医科大学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3月7日8:00—3月10日18:00
 
  报名方式: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会场设立在山西医科大学。
 
  报名地点:山西医科大学迎泽校区(太原市迎泽区新建南路56号图书馆楼南侧一层会议室)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提交《吕梁市2024年度公立医院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并由各部门各单位2024年度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审查
 
  时间: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下述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照片需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审查时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院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说明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位类型(注明学术型硕士或专业型硕士)、是否可如期毕业及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提供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按报名岗位需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件及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校园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3.核减、取消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不达岗位招聘人数的岗位,按1:1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无人报考,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校园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
 
  (二)面试
 
  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面试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对象
 
  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就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
 
  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依据同一岗位面试成绩顺次递补一次(面试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上述体检对象确定方式)。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咨询、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各部门各单位2024年度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详见《吕梁市2024年度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七、校园招聘人员待遇及管理
 
  1.吕梁市直公立医院、离石区、孝义市、文水县、柳林县、岚县、临县按《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落实本次校园招聘引进的人才待遇保障。
 
  2.交口县聘用人员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等按照交口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交口县中医院事业人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享受《交口县招才引智优惠政策(修订版)》相关待遇。
 
  3.中阳县本次校园招聘引进的人才,具有综合类高校医学专业或全国医药类院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不包含定向委培生),年龄在35周岁(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以下,签订不少于五年聘用合同,分别给予博士、硕士每人50万元、30万元(税后)的安家费,一次性发放。同时按照博士、硕士每人每月6000元、2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三年。具有综合类高校医学专业或全国医药类院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不包含定向委培生),在中阳县无住房且未购房的,可结合实际免费提供人才公寓一套,连续享受三年。其他待遇保障政策仍按《中阳县人才引进、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落实。
 
  4.方山县按《方山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的服务、培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落实本次校园招聘引进的人才待遇保障。
 
  5.兴县为被聘用人员在聘期内提供免费人才公寓,免费乘坐县内公交车。
 
  6.吕梁市直公立医院、孝义市、文水县、柳林县、岚县、临县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三年;离石区、交口县、中阳县、方山县、兴县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五年,聘用人员在服务期内个人不得离职,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并返还本人已领取政府给予的各类人才补贴补助。
 
  特别提示:
 
  本次校园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吕梁市2024年度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吕梁市2024年度公立医院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中共吕梁市委组织部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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