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7 11:30:30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04月17日讯: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为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于1993年2月,1996年1月被批准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7月更名为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辖区规划面积80平方公里,是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全省产业转移示范区、全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大数据)、全省特色产业集聚区试点,以及全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双创基地、省级大中小企业融通型双创特色载体、省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阳泉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阳泉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现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11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业院校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4月14日至2005年4月14日期间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报考人员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须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可将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转入本单位同等条件岗位,不再进行补报名。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岗位”。根据中共阳泉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第(12)届113次)精神,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设置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岗位,对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1个,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岗位2个(具体情况详见岗位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hanxi.gov.cn/)、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http://rsj.yq.gov.cn/)、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kfq.yq.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邮箱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8:00至4月23日18:00。
报名网址为:yqgxqgbk@163.com。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kfq.yq.gov.cn/)、阳泉高新区公众号发布的链接处下载相关表格,《报名表》(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3)、诚信承诺书(附件4)。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将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等材料扫描件一起与附件2、附件3、附件4进行压缩后,发送到指定的邮箱,邮件名为“报名岗位+院校及所学专业+姓名”。
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过程中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不能报名的责任自负。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
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问题。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登录邮箱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以上。若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要减少招聘计划,使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到3:1;如招聘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考试。
不达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招聘岗位,于2023年4月25日在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kfq.yq.
gov.cn/)发布通知,并由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进行改报。在规定时间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2.领取准考证
具体时间详见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kfq.yq.gov.cn/)通知。
如遇问题请与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联系解决。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1)笔试时间
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上午。
(2)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用时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注意事项
考生及时关注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kfq.yq.gov.cn/),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kfq.yq.gov.cn/)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3),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岗位的参照此要求执行。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kfq.yq.gov.cn/)公布。
(1)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10分钟。
(2)面试成绩及总成绩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总成绩于当天在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示公告栏”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kfq.yq.gov.cn/)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顺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kfq.yq.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拟聘用的所有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检监察部门、市人社厅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
政策咨询:0353-2292864
监督电话:0353-229275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