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蓉漂人才荟”温江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有关规定及2024“蓉漂人才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求,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拟公开招聘教师112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教师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学校基本情况可在温江教育网(https://www.wjjy.cn/)查看。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毕业的公费师范生(若为外省籍公费师范生,需按国家政策规定允许跨省到四川就业)。
2.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的研究生。
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5年公费师范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提供证书进行原件校验;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提供证书进行原件校验。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职业院校应聘人员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公告发布当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师德的相关情况记录及其它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79个岗位共计112名教师,具体岗位表见附件1。
四、现场招聘会时间及地点
(一)北京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2024年9月22日9:00-12:00
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海淀校区英东学术会堂
(二)陕西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2024年9月27日9:00-15:00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上林体育馆东广场
未安排现场招聘会的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有意应聘者可到上述两所大学的招聘会现场参加报名和面试。
陕西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的岗位和人数,将根据北京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的招聘情况进行调整,于公布北京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签约人员名单及面试总成绩时,一并通过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招考”栏)公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招聘会现场报名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1日12:00。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应聘人员自行下载《2024“蓉漂人才荟”温江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填写(信息填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于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9月21日12:00前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发送电子邮件至wjqjzgglfwzx@sohu.com(邮箱地址为“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的拼音首字母小写),邮件请以“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应聘岗位”命名。网上报名不设资格初审,所有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同样需持相应材料到现场报名地点进行报名确认。
2.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须本人报名,应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并按以下顺序依次排列:
(1)《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并打印后粘贴本人免冠彩色证件照,在签名处亲笔签名);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已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尚未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高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高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尚未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国(境)外留学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资格审查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通过现场审查材料的方式,根据报名材料确认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应聘、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面试
1.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现场无学生试讲和现场答辩,其中高中体育教师、初中体育教师、初中美术教师、初中音乐教师、初中信息科技教师、小学体育教师、小学美术教师、小学信息科技教师岗位另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2.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方式为:
高中体育教师、初中体育教师、初中美术教师、初中音乐教师、初中信息科技教师、小学体育教师、小学美术教师、小学信息科技教师岗位,面试总成绩=现场无学生试讲成绩+现场答辩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其中,现场无学生试讲成绩满分70分,现场答辩成绩满分1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20分;其余岗位面试总成绩=现场无学生试讲成绩+现场答辩成绩,其中,现场无学生试讲成绩满分70分,现场答辩成绩满分30分。
面试总成绩达不到7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开考比例
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研究后,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款规定办理,以划定面试总成绩分数线的方式组织面试。
(四)成绩公布及签约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约人员(若面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现场无学生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招聘单位与签约人员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约人员名单及面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招考”栏)公布。
(五)原件校验
已毕业的签约人员直接进入体检。未毕业的签约人员中,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5年毕业公费师范生最迟应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交验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证件,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毕业生最迟应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交验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证件,经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原件校验通过后,进入体检环节。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或不按规定时间进行原件校验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1.进入体检人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2.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若面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现场无学生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上述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缺额,则不再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的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和考察;若面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现场无学生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上述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缺额,则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招考”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1.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
2.拟聘人员与成都市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成都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与招聘单位签订《教职工工作岗位聘任合同书》。
3.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4.公开招聘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聘用到相应岗位后,在我区服务年限应不少于3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跨区调动。
六、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成都市温江区纪委监委派驻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28-82789902。
应聘人员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28-82764618、028-69063093(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七、特别提示
(一)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招考”栏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附件: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