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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2 15:27:46 来源:人才引进网

  德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人才建设步伐,按三级乙等精神卫生中心人员配置要求建设人才梯队,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编制内岗位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医疗专业技术人员1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后续标准。
 
  5.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与工作能力,符合报考岗位的要求条件,学历、学位获国家认可。
 
  6.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年龄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二)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附表2)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人事考试中违纪处于禁考期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6.自考察之日起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人员的;
 
  7.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无单位报考同意书的;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它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www.dymhc.com)、德阳人事考试网(www.dykszx.com)发布公开考核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网络投递简历的方式进行报名,所有报名材料以原件扫描打包压缩后(压缩包请以“报考岗位编码+姓名”命名)发送至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邮箱(2847798403@qq.com)。
 
  2.所需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附表1),②毕业证书,③学位证书,④《已就业保证书》(附表4)或《未就业保证书》(附表5),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合并在一页),⑥若是单位在编人员还需提供单位报考同意书(附件6),⑦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证明,查验地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验并彩色打印。
 
  3.其他注意事项:报名时所有材料为原件扫描件,《已就业保证书》(附件4)或《未就业保证书》(附件5)需本人签字盖手印后扫描,所有扫描件以编号+扫描件内容命名,例如:报名登记表的扫描件命名应为“①+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
 
  报名后,由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组织专家通过审查资料、证书鉴定等方式,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主要核实报名者的基本情况,专业水平、有关证件和资料的真实性等情况,德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相关复审,包括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面试前将对考生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资格,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四)考试
 
  同一岗位报名人员超过10名的,考生进行笔试,按招聘名额与考生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若同一岗位报名人员不足10名的,则直接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以招聘名额与考生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考生。若最末名次并列考生,全部进入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面试,面试主要了解报名者与匹配岗位的表达能力和行为举止,人际关系、对自己的认识和对岗位的认识、考察其是否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面试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直接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非直接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结束后,按同岗位考生人数与招聘名额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直接面试岗位进行面试加试;非直接面试岗位则按面试成绩排名,若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由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组织,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按要求统一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及其后续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正检无法一次性全检的,所缺项目仅可进行一次补检。正检、补检未能一次性合格的,非当日当天复检存疑项目仅可进行一次复检,是否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安排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所产生空缺名额依次递补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最多递补2次)。体检合格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六)考察与公示
 
  由德阳市卫健委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出具考察结论书。主要考察拟聘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www.dymhc.com)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举报,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考察、公示后不宜聘用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所产生空缺名额依次递补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最多递补2次)。
 
  (七)资格终审与聘用
 
  确认聘用前,由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经上述程序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终审,终审合格的办理其聘用确认,招聘单位、受聘人员立即订立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为相应类别岗-7-位试用期人员,按政策规定纳入人事管理服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产生缺额则递补体检。
 
  五、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严格实行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二)严肃招考风纪
 
  督促诚信报考,狠抓考风考纪,打击弄虚作假,严防违规舞弊,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把监管关口
 
  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考核招聘资格,若已被聘用则解除聘用。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处理追责。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自负。
 
  3.报考人员参加考试、面试、考核、体检等环节需出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六、日程安排
 
  (一)2023年12月12日发布公告。
 
  (二)2023年12月12日--12月21日接受报名。
 
  (三)2023年12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进行资格审查。
 
  (四)笔试、面试考核具体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公示等另行安排。
 
  七、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
 
  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
 
  (地址:德阳市华山南路二段261号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8-2870551
 
  监督电话:18781064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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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附件3.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
 
  附件4.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已就业保证书
 
  附件5.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未就业保证书
 
  附件6.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报考同意书
 
  德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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