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安市广安区审计局招聘劳务派遣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03 08:55:28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1年07月03日讯:因工作需要,广安市广安区审计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考、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使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方式
实行劳务派遣制,由广安安辑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
聘用,派遣至广安市广安区审计局。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重大项目跟踪审计、财务审计等专业技术人员15名(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和招聘职位相应的资格;
3.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于2021年6月30日),个别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不超过50周岁;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暂定为一年,经年度考核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可续骋,续聘期限为三年,具体以劳动合同签订日期算起。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30至7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广安市广安区审计局206室(广安市广安区广福街道凌云路56号)。
(三)联系人:周密/王定春,电话:0826-2225516。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和资料:
1.《广安市广安区招聘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2份);
2.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考人员自行在学信网查询打印)和相关从业、执业资格证书(2021年参加二级造价师考试通过的只打印成绩合格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4.请仔细阅读提交证件及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收取报名资料。
(五)资格审查:由广安市广安区审计局按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报名者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考试
(一)开考比例: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若报名合格人数未达1:2比例,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人员招聘。
(二)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总分100分,按50%计入个人总成绩,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报考人员主要测试工程造价方面等专业知识;财务审计报考人员主要测试财务、审计专业方面相关知识。面试总分100分,按50%计入个人总成绩,面试内容主要考察面试对象的语言表达、工作经历、解决专业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请参考人员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成绩及公示
笔试、面试成绩在广安市广安区人事考试网、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另行通知),如进入体检的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体检。
九、体检
体检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相关事项由广安市广安区审计局会同相关部门直接通知考生本人,体检费用自理。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复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
十、使用管理
(一)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审核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到用工单位报到,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基础工资80%发放,期满合格后由用工单位委托广安安辑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者,取消劳务派遣资格。
(三)劳务派遣期满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劳务派遣合同。实行人岗相符、能进能出的管理模式。劳务派遣期间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或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劳务派遣资格。
十一、工资待遇
本次公开应聘人员工资按“基础工资+差旅费+绩效工资”发放。项目结算审计人员、跟踪审计人员和取得二级造价师、带审造价员资格的人员基础工资为3000元/月,取得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基础工资为3500元/月,差旅费按规定据实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工作业绩考核发放,全年薪酬最高不超过12万元。
财务审计人员基础工资为3000元/月,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取得审计师初、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人员的基础工资为3500元/月,差旅费按规定据实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工作业绩考核发放,全年薪酬最高不超过8万元。具体待遇以与广安安辑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相关保险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派遣资格。广安市广安区纪委、监委派驻区财政局纪检组负责监督和受理举报(监督举报电话:18090523638)。
(二)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处理不当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广安市广安区审计局负责解释。
(四)本次公告发布媒介:广安市广安区人事考试网、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