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凉山州委党校凉山州行政学院招聘教学和科研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6 14:16:50 来源:人才引进网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学科建设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凉山州委党校(凉山州行政学院)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教学和科研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
招聘对象及范围详见《中共凉山州委党校凉山州行政学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学和科研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公道正派、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
2.在职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书面同意,与原单位无劳动纠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等分别同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6.现役军人。
7.凉山州〔含州本级、县(市)级、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报考的其他情况。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视为真实的现实反映,报考人员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6月1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报名材料,电子邮箱:lszwdxzzrsk@163.com(请将材料统一打包压缩并命名为“本人姓名+学校名称”)。
3.报考人员需提供材料:
(1)《中共凉山州委党校 凉山州行政学院公开考核招聘教学和科研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可在“中共凉山彝族自治州委党校”网站https://www.lszwdx.cn/中“人才队伍”专栏中下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在校证明、学生证原件扫描件。
(3)近期正面免冠照。
(4)本人已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或著作原件扫描件。
(5)《中共凉山州委党校 凉山州行政学院公开考核招聘教学和科研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中涉及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及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三)初选考核
采取审阅报名材料、电话或视频沟通等双向沟通的方式,考核了解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知识、科研成果、人岗相适度、待遇期望等,初选考核通过的报考人员经校务委员会研究进入面谈考核环节。
(四)面谈考核
采取与报考人员面对面交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所学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学习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谈考核通过的报考人员经校务委员会研究进入试讲环节。
(五)试讲
1.试讲人数。进入试讲环节的人数一般应多于招聘人数,体现竞争择优原则。若进入试讲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经校务委员会研究,进入试讲人数可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数。
2.试讲时间及地点。进入试讲环节的报考人员,根据试讲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试讲。
3.试讲方式及要求。试讲题目由中共凉山州委党校(凉山州行政学院)统一命题,试讲一般由30-40分钟讲解与10分钟答辩组成。中共凉山州委党校(凉山州行政学院)组建试讲考核评委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就其试讲效果、专业知识、应变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对试讲人员的表现进行打分,满分100分。
(六)评委会综合研判及校务委员会研究确定
试讲结束后直接进行综合研判,评委会根据报考人员试讲成绩、专业结构、发展潜力等进行综合研判,提出通过试讲的人员建议名单呈报校务委员会研究。校务委员会根据试讲得分情况、评委会意见以及人岗匹配度等情况,研究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七)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者经校委会研究确定进入政审考察环节。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是否递补,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八)政审考察
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和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经校委会研究,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政审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在中共凉山州委党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且反映的问题和线索不清楚的,不予受理。
(十)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1.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中共凉山州委党校(凉山州行政学院)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2.考核聘用人员须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合同》中将明确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等须承担的违约责任。
(十一)相关待遇
根据《凉山州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稳定培养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报经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按相关规定落实。
三、纪律与监督
(一)监督
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严守保密纪律,坚持诚实守信、一把手末位表态等相关制度。考核招聘全过程和各个环节接受凉山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和校机关纪委的监督,同时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二)回避
所有参与考核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工作纪律
考核招聘工作期间,严格执行招聘政策和纪律。设立意见箱和监督电话,受理举报。干部群众发现考核招聘工作中存在违纪行为,有权检举、申诉。查实存在违纪行为的,将进行严肃查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涉及人员的考核招聘结果确认为无效。
意见箱:中共凉山州委党校(凉山州行政学院)教学大楼二楼楼道
监督电话:凉山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4-3866401;校机关纪委0834-3225467
本公告由中共凉山州委党校(凉山州行政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在报名时电话或邮件咨询中共凉山州委党校(凉山州行政学院)。联系电话:0834-2189030;邮箱:lszwdxzzrsk@163.com。
中共凉山州委党校 (凉山州行政学院)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