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从服务期满的基层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经研究,决定从我县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8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乡镇卫生院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甘洛县人民政府网(http://gl.lsz.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名额及范围
详见《甘洛县2024年面向基层项目人员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
4.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起始时间。
5.所有报名人员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服务期满考核均为合格,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三年受过行政拘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7.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影响期内的;
8.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不良,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参与赌博吸毒、卖淫嫖娼、流氓斗殴及从事封建迷信、邪教组织活动被查处的;
9.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其他有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甘洛县河东新区政务大楼7楼(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9办公室)。
(四)报名时所需材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聘期考核情况、年度考核情况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交复印件各1式1份;
2.报考人员在现场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准考证》,方可进行考核。
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初审、考核、体检、政审中的资格复核和聘任时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违反本公告规定或使用虚假信息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四、考核
本次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甘洛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甘洛县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笔试成绩=卫生公共基础知识成绩
考核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2.考试内容:甘洛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考《综合知识》,报考甘洛县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的考《卫生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工作结束后,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
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面试工作结束后,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按照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及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由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体检、尿毒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根据体检规定,部分项目初次体检不合格,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须经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递补一次(以后程序中出现空缺的均按此操作)。
体检时间、地点由考聘领导小组指定。
六、考察和公示
对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违法行为等情况。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甘洛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luo.gov.cn/)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七、聘用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者,按考核成绩依次进行选岗,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规定时间不进行选岗的取消招聘资格)。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此次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提出调动;辞职的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3、此次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八、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7813010
监督电话:甘洛县纪委监委0834—791924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此次考核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