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务服务中心2024年县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服务北川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公务服务能力,加强公务服务干部队伍建设,高质量完成公务服务任务,县公务服务中心在县内事业单位(含教育、卫健系统)在编在岗人员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范围
县内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务服务中心2024年县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
二、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谈、面试、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三、条件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符合基层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规定,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四)工作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选:
1.在各级人事选试中违规违纪尚在禁选期内的;
2.有违规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5.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四、选调办法
采取面谈、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超过1:5比例的,组织选调考生进行面谈,如未达到1:5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310办公室(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巨达路3号)。
咨询电话:0816-4823175。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北川政务网,了解选调职位所规定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方式、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进行报名。报考者报名与选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自行下载《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务服务中心2024年县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如实、准确填写表中各项内容。
(3)提交材料。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已填写完整并贴上照片的《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务服务中心2024年县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
2.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
3.毕业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从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533f7c5b119098.ipv6best.cn/)打印本人提交的与毕业证相符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双面复印、提供单位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鲜章);
5.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包括报名时县公务服务中心的资格初审、县人社局的资格复审和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核确认。在选调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选调条件的,选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报选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面谈
报名人数超过1:5,由相关部门组织选调考生进行面谈,面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面试
面试由县人社局、县公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邀请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并负责监督。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拟选调人选。
八、体检
(一)根据选调岗位人数,按照报考者选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确定。如需递补,经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选调岗位报选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选生所出现的空缺及补检不合格,不再递补。
(四)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九、考察
主管部门、选调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十、公示
本次选调工作所有事宜均在北川政务网公示。
十一、调动
考察合格人员,需在选调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结束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如试用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后,报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该岗位报考者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照选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二、本公告由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